第16章
裴二爷拍拍怀中的爱女,夸张的叹了口气,“女儿,若是没有你,爹爹可算是一事无成了。”
阿玖笑的更欢势了,裴太守也笑。
裴太守一向忙于公事,闲暇时候极少。难得他今晚心情愉悦,裴二爷便抱着小阿玖坐下,陪他一起喝茶、聊天。
裴太守大概属于工作狂人,才说了没几句家常,话题又到了一桩正在经办的案子上,“……这案子并不难判,可是,到头来苦主十有八,九会改主意,不再追究。”
这桩案子,和朝中一位贵人的新婿有关。
生员蔺某,娶妻吴氏,膝下三个儿子,均为吴氏所出。蔺某和吴氏夫妻相得,一向恩爱。天庆元年蔺某中了举人,合家欢喜。到了次年春,蔺某北上赴京城会试,妻子、儿子留在家中,等候好消息。
蔺某不负家人期望,中了进士。
可是他中进士后却一直没有回乡,也没有寄信回家。吴氏在家中苦等,百般托人打听,心中惶急。
今年,蔺某终于回乡了,却是带着新婚妻子金氏同回的。金氏才十六岁,娇滴滴的十分美貌;不只如此,金氏还是蔺某上司、吏部金主事的爱女。
吴氏欲哭无泪。
“我父亲和大伯,原是至亲兄弟,父亲只有我这独子,大伯也只有大堂兄一个。后来大堂兄不幸青年早亡,并没留下子嗣。大伯和父亲临去之时有遗言,我是要兼祧两房的。”蔺某振振有辞,“这金氏,便是长房之妇了。”
蔺某倒并不是要休妻,也不是要舍弃三个儿子,但是,他也舍不得爱慕他盖世才华的二八少女、上司的千金。他想出了两全其美的法子:兼祧。
吴氏算是二房的媳妇,新娶的金氏算是长房的媳妇,两人虽同一个丈夫,却是妯娌相称。当然了,金氏是嫂嫂,吴氏是弟媳妇。
蔺某算盘打的啪啪响,可是吴氏忍不下这口气,不肯答应。原本恩爱的夫妻反目为仇,吵闹不休,最后,吴氏一气之下,将蔺某告上公堂。
因蔺某如今有官职在身,金氏又来头不小,下面的官员不敢审理,直接报到了裴太守面前。
这案子并不复杂,也并不难判:兼祧不是不可以,但是,当年跟吴家求婚时,蔺某便该事先声明,而不是在若干年后,儿子都有三个了,再冷不丁儿的提起。
兼祧,对妻子来说,是件很屈辱的事。天朝从来是一夫一妻的,可是在兼祧这样的情形下,一个男人会有两位妻子。这种非常之事,当然要事先挑明,双方都同意了,方可。
可是蔺某当年到吴家提亲时,从没提过“兼祧”两个字。和吴氏一同生活的这些年里,也没从提过“兼祧”两个字。
兼祧,是他在京城迎娶过金氏之后,才提出来的。显然,这是在亡羊补牢。
吴氏完全可以控告他停妻再娶,裴太守也有足够的理由判他和金氏离异。
“……为父自不惧京中的金主事,当公平判决。不过,以为父看,吴氏狠不下这个心。”裴太守淡淡说道。
若判蔺某和金氏离异,等于是把金主事得罪到家了。蔺某还敢不敢回京城继续任职?金主事不得恨死他么。
蔺某是一家之主,吴氏和三个儿子都还指望着他。坏了他的仕途,恐怕不是吴氏的本意。
☆、两个指头
阿玖乖巧的偎依在裴二爷怀里,听祖父和父亲说话。
一开始,阿玖以为祖父提及的这案子纯是民事纠纷,还在积极的替受害人吴氏想着对策,“不做官又怎么了?宁可摘了蔺某的乌纱,也不能让自己多出位‘大嫂’啊。”
像蔺某这样的大坏蛋,不应该纵着他!原来日子过的好好的,一旦他发达了、被美女看上了,妻子便要变成弟媳妇,对着他的新妇叫嫂嫂!可想而知,有了年方二八的金氏,已经人老珠黄的吴氏他肯定是不理不睬的,往后就等着冷清度日吧。
与其屈辱的做“弟媳妇”,还不如干脆一拍两散,把负心人青云直上的路堵死了,让他安安心心在家抱孩子。
但是再往下听,阿玖才发觉,这并不是简单的民事案件。或者说,透过这民事案件,能折射出朝政时局的冰山一角。
“……正经人家谁做这种既伤脸面又损阴德的事?也只有金家肯如此。”裴二爷声音中掩饰不住的轻蔑之意。
京中多少惨绿少年,何苦非要嫁个有妇之夫?说起来夫婿是已有原配和三名嫡子的男人,很好听么。
吴氏从好端端的原配变为“弟媳妇”,天一下子塌了,差点儿抱着最小的儿子跳了井……蔺某固然是无情无耻,金家也是仗势欺人,做这伤阴鹜的缺德事。
裴太守把玩着手中的细瓷茶盏,淡淡道:“金家的姑娘,大约真是嫁不出去了。故此,有妇之夫,也肯屈就。”
正常的官家女孩儿,早该有门当户对的人家上门提亲了,哪至于要抢个有妇之夫为婿?蔺某不过是个寻常进士罢了,又不是什么惊才绝艳之人,哪值得如此。
金家,是饥不择食了。
金主事原来也是科举出身,身份清贵。后来他趋炎附势,硬是和宫中的敬妃金氏联了宗、攀了亲,对敬妃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便开始为人所笑,朝臣大多看不起他。敬妃何许人也?原本是都人罢了,偶尔被陛下临幸,侥幸生下一位皇子,才勉强晋了位。这样的出身,金主事还上赶着去巴结,真是令人不齿。
“金长利想升官发财都想疯了!”京城士绅大都这么评价金主事。
更何况,金主事才“出嫁”的这位千金,是外室所生,前两年才被认回金家的。金主事风评既不好,金氏又是这么个尴尬的身份,谁家肯要?金主事大概是实在没辙了,只好动手抢女婿,有妇之夫也在所不惜。
“像他这样的,真应该被御史弹劾,被世人唾弃,被吏部罢了官!”裴二爷对金主事的所作所为,很是不满。
“你以为他没被弹劾过么?不只一位御史弹劾过他,可是,内阁没动静,宫里也没动静。”裴太守神色怅然。
上面有人在保金主事。是阁臣,还是宫里什么贵人,不得而知。
如今朝政也算是清明了,可是再怎么清明,也有得志的小人。
父子二人都默默无语,颇有萧索之意。
阿玖“啊啊”了两声,欢快的笑起来。她伸出小胳膊,一边拍手,一边冲着蜡烛傻笑,好像对蜡烛的光亮十分喜爱似的。
裴太守、裴二爷听到小阿玖娇嫩的“啊啊”声,唇角都泛起笑意,“所谓的天籁之音,便是如此了。”小阿玖,你随便“啊啊”两声,便美妙的像音乐啊。
裴二爷见女儿冲着蜡烛发笑,低头柔声询问,“阿玖喜欢亮光,对不对?乖女儿,这是蜡烛,晚上照明使用的。”
阿玖快活的点头,仿佛能听懂父亲的问话和解释。
烛光下,她那巴掌大的小脸粉嘟嘟亮晶晶的,很是招人喜欢。裴太守瞧着眼热,微笑问道:“阿玖被你爹爹抱了好一会儿了,想不想换个人啊?”
阿玖笑的更欢势了,裴太守也笑。
裴太守一向忙于公事,闲暇时候极少。难得他今晚心情愉悦,裴二爷便抱着小阿玖坐下,陪他一起喝茶、聊天。
裴太守大概属于工作狂人,才说了没几句家常,话题又到了一桩正在经办的案子上,“……这案子并不难判,可是,到头来苦主十有八,九会改主意,不再追究。”
这桩案子,和朝中一位贵人的新婿有关。
生员蔺某,娶妻吴氏,膝下三个儿子,均为吴氏所出。蔺某和吴氏夫妻相得,一向恩爱。天庆元年蔺某中了举人,合家欢喜。到了次年春,蔺某北上赴京城会试,妻子、儿子留在家中,等候好消息。
蔺某不负家人期望,中了进士。
可是他中进士后却一直没有回乡,也没有寄信回家。吴氏在家中苦等,百般托人打听,心中惶急。
今年,蔺某终于回乡了,却是带着新婚妻子金氏同回的。金氏才十六岁,娇滴滴的十分美貌;不只如此,金氏还是蔺某上司、吏部金主事的爱女。
吴氏欲哭无泪。
“我父亲和大伯,原是至亲兄弟,父亲只有我这独子,大伯也只有大堂兄一个。后来大堂兄不幸青年早亡,并没留下子嗣。大伯和父亲临去之时有遗言,我是要兼祧两房的。”蔺某振振有辞,“这金氏,便是长房之妇了。”
蔺某倒并不是要休妻,也不是要舍弃三个儿子,但是,他也舍不得爱慕他盖世才华的二八少女、上司的千金。他想出了两全其美的法子:兼祧。
吴氏算是二房的媳妇,新娶的金氏算是长房的媳妇,两人虽同一个丈夫,却是妯娌相称。当然了,金氏是嫂嫂,吴氏是弟媳妇。
蔺某算盘打的啪啪响,可是吴氏忍不下这口气,不肯答应。原本恩爱的夫妻反目为仇,吵闹不休,最后,吴氏一气之下,将蔺某告上公堂。
因蔺某如今有官职在身,金氏又来头不小,下面的官员不敢审理,直接报到了裴太守面前。
这案子并不复杂,也并不难判:兼祧不是不可以,但是,当年跟吴家求婚时,蔺某便该事先声明,而不是在若干年后,儿子都有三个了,再冷不丁儿的提起。
兼祧,对妻子来说,是件很屈辱的事。天朝从来是一夫一妻的,可是在兼祧这样的情形下,一个男人会有两位妻子。这种非常之事,当然要事先挑明,双方都同意了,方可。
可是蔺某当年到吴家提亲时,从没提过“兼祧”两个字。和吴氏一同生活的这些年里,也没从提过“兼祧”两个字。
兼祧,是他在京城迎娶过金氏之后,才提出来的。显然,这是在亡羊补牢。
吴氏完全可以控告他停妻再娶,裴太守也有足够的理由判他和金氏离异。
“……为父自不惧京中的金主事,当公平判决。不过,以为父看,吴氏狠不下这个心。”裴太守淡淡说道。
若判蔺某和金氏离异,等于是把金主事得罪到家了。蔺某还敢不敢回京城继续任职?金主事不得恨死他么。
蔺某是一家之主,吴氏和三个儿子都还指望着他。坏了他的仕途,恐怕不是吴氏的本意。
☆、两个指头
阿玖乖巧的偎依在裴二爷怀里,听祖父和父亲说话。
一开始,阿玖以为祖父提及的这案子纯是民事纠纷,还在积极的替受害人吴氏想着对策,“不做官又怎么了?宁可摘了蔺某的乌纱,也不能让自己多出位‘大嫂’啊。”
像蔺某这样的大坏蛋,不应该纵着他!原来日子过的好好的,一旦他发达了、被美女看上了,妻子便要变成弟媳妇,对着他的新妇叫嫂嫂!可想而知,有了年方二八的金氏,已经人老珠黄的吴氏他肯定是不理不睬的,往后就等着冷清度日吧。
与其屈辱的做“弟媳妇”,还不如干脆一拍两散,把负心人青云直上的路堵死了,让他安安心心在家抱孩子。
但是再往下听,阿玖才发觉,这并不是简单的民事案件。或者说,透过这民事案件,能折射出朝政时局的冰山一角。
“……正经人家谁做这种既伤脸面又损阴德的事?也只有金家肯如此。”裴二爷声音中掩饰不住的轻蔑之意。
京中多少惨绿少年,何苦非要嫁个有妇之夫?说起来夫婿是已有原配和三名嫡子的男人,很好听么。
吴氏从好端端的原配变为“弟媳妇”,天一下子塌了,差点儿抱着最小的儿子跳了井……蔺某固然是无情无耻,金家也是仗势欺人,做这伤阴鹜的缺德事。
裴太守把玩着手中的细瓷茶盏,淡淡道:“金家的姑娘,大约真是嫁不出去了。故此,有妇之夫,也肯屈就。”
正常的官家女孩儿,早该有门当户对的人家上门提亲了,哪至于要抢个有妇之夫为婿?蔺某不过是个寻常进士罢了,又不是什么惊才绝艳之人,哪值得如此。
金家,是饥不择食了。
金主事原来也是科举出身,身份清贵。后来他趋炎附势,硬是和宫中的敬妃金氏联了宗、攀了亲,对敬妃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便开始为人所笑,朝臣大多看不起他。敬妃何许人也?原本是都人罢了,偶尔被陛下临幸,侥幸生下一位皇子,才勉强晋了位。这样的出身,金主事还上赶着去巴结,真是令人不齿。
“金长利想升官发财都想疯了!”京城士绅大都这么评价金主事。
更何况,金主事才“出嫁”的这位千金,是外室所生,前两年才被认回金家的。金主事风评既不好,金氏又是这么个尴尬的身份,谁家肯要?金主事大概是实在没辙了,只好动手抢女婿,有妇之夫也在所不惜。
“像他这样的,真应该被御史弹劾,被世人唾弃,被吏部罢了官!”裴二爷对金主事的所作所为,很是不满。
“你以为他没被弹劾过么?不只一位御史弹劾过他,可是,内阁没动静,宫里也没动静。”裴太守神色怅然。
上面有人在保金主事。是阁臣,还是宫里什么贵人,不得而知。
如今朝政也算是清明了,可是再怎么清明,也有得志的小人。
父子二人都默默无语,颇有萧索之意。
阿玖“啊啊”了两声,欢快的笑起来。她伸出小胳膊,一边拍手,一边冲着蜡烛傻笑,好像对蜡烛的光亮十分喜爱似的。
裴太守、裴二爷听到小阿玖娇嫩的“啊啊”声,唇角都泛起笑意,“所谓的天籁之音,便是如此了。”小阿玖,你随便“啊啊”两声,便美妙的像音乐啊。
裴二爷见女儿冲着蜡烛发笑,低头柔声询问,“阿玖喜欢亮光,对不对?乖女儿,这是蜡烛,晚上照明使用的。”
阿玖快活的点头,仿佛能听懂父亲的问话和解释。
烛光下,她那巴掌大的小脸粉嘟嘟亮晶晶的,很是招人喜欢。裴太守瞧着眼热,微笑问道:“阿玖被你爹爹抱了好一会儿了,想不想换个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