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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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病
  作者:八月薇妮
  第1章 撩撩人
  宋守晚上回来的时候买了一尾鱼,两块豆腐,用草叶子包好提着往家走,大老远的就看见阿绯蹲在门口上,双手捧腮,不时地摇晃着头,活像只小狗。
  阿绯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水灵灵地格外漂亮,她的眼神又好,清楚地望见宋守提着一条鱼,随着他走动,鱼尾在薄暮之中打了个晃,竟有那么几分撩人。
  阿绯同那条鱼一见钟情,口水顿时就先涌了出来,从原地跳起来扯着嗓子叫:“相公相公!”卯足了劲地跑上去,先抱着宋守亲了一下,然后注意力就全转到他手中那尾鱼上去了。
  “相公,这鱼真肥!”阿绯垂涎三尺。
  宋守听出了明显的咽口水的声音,阿绯看着鱼时候的眼神格外不同,有点像那以强抢民女为乐的恶少看见如花似玉的良家女子,那种恨不得一口吞掉的感觉如出一辙。
  不过宋守觉得阿绯前生一定是只猫,对鱼总是情有独钟,不管是什么种类的鱼,她见了总会眉开眼笑口水横流。
  宋守道:“我特意嘱咐了卖鱼的小哥儿,留了这条肥的,娘子,你想吃红烧的还是清蒸的?”
  阿绯皱起眉,觉得这个问题很棘手,实在让她难以选择,从路上一直走到门口,阿绯才期期艾艾问道:“相公,可不可以一半红烧,一半清蒸?”
  宋守似笑非笑地望着她:“不过我记得前日你说要吃油煎的。”
  阿绯的口水又涌出来,抓耳挠腮地懊悔:“是啊,我居然忘了,油煎好像也不错……”
  宋守敲了一下她的头:“这鱼是新鲜打上来的,又太肥了……清蒸最好,明天再吃红烧的。”
  “也好也好,那就明天再吃红烧的啊。”有人替自己选择了,阿绯立刻举手同意,又带点希冀地望着宋守,把“红烧”两字咬的重重地,生怕他忘了。
  宋守看着她的眼神,声音柔和下来:“知道了……后天再买鲫鱼,给你油煎了吃好吗?”
  “好!”阿绯立刻意气风发答应,眼神又闪闪发亮。
  宋守看着这双眸子,就好像看到了漫天的星光。
  宋守提着鱼进了厨下,见中午留着的零嘴果真都被清扫一空了,宋守不知道是该为自己精进的厨艺表示得意好呢,还是为阿绯的饭量表示担忧。
  阿绯亦步亦趋地跟进来:“相公,油炸的小鱼很好吃,明天你再给我做点好不好?”
  宋守笑着摇头:“好,只不过别一口气吃太多,一刻钟吃一条,还要记得喝水,不然会嗓子疼。”
  “我知道,我当然照做了。”阿绯答应,大眼睛闪烁,明显带几分心虚。
  宋守只扫一眼就看得极清楚,却不说破:“听话就好,那我明天再给你炸,你早上起来就能吃了。”
  阿绯欢喜雀跃,在宋守身边转来转去:“相公你对我真好。”如果她是小狗,这一刻尾巴就会摇成一个风车。
  宋守正在摆布那条鱼,鱼在路上就已经往生极乐,但是杀鱼的样子仍旧不免有些凶残的,飞鳞溅血的,不忍卒读。
  宋守便道:“记得我对你好就行了……去洗手吧,乖乖坐着,一会儿就能吃了。”
  阿绯嘻嘻笑着,凑过来在宋守的脸颊上亲了下,就跑了出去。
  宋守回头望着阿绯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嘴角带着笑,眼中却透出几分落寞。
  妙村的人都知道宋守是个绝世好男人,生得高大英俊,——通常长得不错的男人都很有草包的嫌疑,但宋守不同,宋守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又能干又顾家,还很疼自家娘子。
  但这样的绝世好男人的娘子,偏是个好吃懒做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有点呆,唯一的优点是很能吃也很会吃,非要再说一点好处,那就是长得不算难看。
  妙村的人提到阿绯,通常都会说“宋守那个绣花枕头的呆娘子”,不过阿绯脾气有些古怪,不管听到什么样的话都是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唯一能惹她发火的似乎只有两件事:第一是吃不饱,第二是没吃到好东西。
  宋守在张员外家里做事,起初只是当帮佣,渐渐地张员外发现宋守是个人才,居然识字,还很会算账。
  彼时张员外正在愁没个可靠地人管账,忽然发现宋守这颗沙砾中的金子,先不忙发掘,只用了个旧伎俩,——故意丢了一锭银子在后院宋守必经的路上。
  这一招张员外用过数次,手法娴熟,经验丰富:通常见了银子的人都是以令人咋舌的速度捡起来揣了就走,被捉住了还要抵死不认,但是宋守不同。
  宋守瞅了几眼那金子,便大声叫道:“谁的金子丢了?”
  然后就一脸忠实诚恳状去向丫鬟求救,光明磊落笨头笨脑毫无私吞掉的意图。
  张员外躲在假山后面笑得鱼尾纹游动,却不知宋守心里相当鄙视:这手法的老土已经很难用言语形容,但是自己偏还要捧这个场。
  宋守不得不争取这个条件好点的机会,因为他要赚钱养阿绯,他的娘子。
  尤其是当看到阿绯吃着他买回来的新鲜点心眉开眼笑的时候,宋守望着那个笑容,隐约觉得张员外肯用那么老土的手法来选人手,其实也可以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传统美德的考验跟延续,这样想来,张员外那土财主的样貌也变得和蔼可亲起来。
  妙村的人都以为阿绯是走了大运才嫁给宋守。
  可是谁也不知道:阿绯曾经是他痴痴看了十六年的梦,现在梦里的人就在身边,宋守觉得老天爷总算舍得睁一睁眼了。
  他感恩戴德。
  只不过宋守早该想到,老天爷的眼大概只睁开了一只。
  不然怎么会有那么一句: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不知从何时起,妙村来了一个奇装异服的人,看起来非男非女,打扮的很是奇特,手中习惯拿着一支笛子,他不肯说话,只会唱歌,或者用笛声说话。
  只可惜妙村是个偏僻的小村子,没有人能够欣赏这种高等的交流方式,但是这并不妨碍此人的自娱自乐。
  阿绯坐在门口等宋守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个人赤着脚吹着笛子经过。
  阿绯专心致志地坐着等宋守,只有眼睛滴溜溜乱转,好不容易看到个活物出现在视线里,目光不免随着他转了一圈儿。
  阿绯端详着他的身影,总觉得这人的背影有几分熟悉,晃来晃去,很是飘逸,阿绯紧盯着他不放,疑心他随时都要跳起舞来。
  然而这个人的笛声嘎然而止,一头栽了个狗吃~屎。
  阿绯这才知道原来他不是故意飘逸或者想要跳舞,而是饿的要晕了。
  阿绯记得宋守给自己炸了很多小鱼,正巧这两天她吃得太多,喉咙有些肿,剩的还搁在厨房里,只不过想到要跟别人分享好吃的,阿绯有些痛心疾首。
  那人在地上挣扎着,用唱歌一样的声调奄奄一息地招呼阿绯:“好心的姑娘,能不能给我点吃的……”
  阿绯严肃地看了他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似地跑回屋子,一会儿的功夫她就跑回来了。
  地上那人左看右看,没看到她拿着什么,然而阿绯蹲在他跟前,说道:“啊……张嘴。”表情认真,哄小孩儿一般。
  他把眼睛瞪到最大才看清楚,原来阿绯手中提着一尾小鱼,说是“尾”大概有些夸张,其实用“一丝”来形容更妥帖些。
  那条小鱼,基本上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能把这种鱼用油炸过还能存这“一丝”鱼体的人,定是厨艺高手。
  地上的人眼神飘忽了一下,然后就从地上跳起来,握住笛子冲着阿绯吹了几声,横七竖八的腔调,以示不满。
  阿绯挑挑眉,善解人意地说:“你不吃?不吃我吃了啊……”
  示威似地看他一眼,然后毫不客气地把那“丝”鱼给吃了,还津津有味地故意发声。
  笛声又响了起来,阿绯对上那乱蓬蓬头发中的一双眼,不以为然地说:“你敢说我坏,我相公回来会揍你的。”
  头发中的眼睛亮了一亮,望着阿绯,慢慢地又吹了一个调子。
  阿绯瞥瞥嘴,又翻了个白眼,下巴挑起,自信又骄傲地:“我瞧你才长得丑,眼神也不咋地,他们都说我是这村子里最好看的女人!”
  一个人多少要有点优点,“长得好看”是阿绯不多的两个优点之一。
  阿绯觉得自己一定要牢牢记住,誓死捍卫。
  吹笛人眼睛眨了眨,正要再吹,忽然听到旁边有人冷冷地说:“你在干什么!”
  阿绯扭头,却见宋守回来了,手中果真还提着两包东西。
  阿绯当下如饿虎扑食地便扑过去:“相公,你回来了!”声音甜腻的令人发指。
  宋守温柔一笑:“娘子等急了吗?这里有栗子糕,你拿进去先吃,一会儿我就回家做饭。”
  阿绯听到有东西吃,顿时感觉生活一片美好,其他的整个世界都跟她无关,高高兴兴地拎着吃食回家去了。
  剩下宋守跟吹笛人面面相觑。
  宋守的脸色有些发黑,表情异常凝重,对峙之中,吹笛人忽然往后退了几步。
  电光火石间,宋守一挥手,一道银光从他手底飞出去。
  银光没入吹笛人胸前,吹笛人痛呼一声,手捂着胸口滚落地上。
  宋守正要向前,吹笛人却忽然又一跃而起,他将笛子横在唇边,缓缓地吹出悠扬古怪地曲调,乱发间的双眼盯着宋守,身形往后倒退而去,渐渐地笛声远去,人也消失不见。
  空气里的笛声慢慢消失无踪,但宋守的脑中,却仍旧铭刻着那笛音传达的消息:
  “北边的战狼已经醒觉,你那只金丝雀要养不住了,要养不住了……”
  宋守站在原地,动也不动,只是忽然觉得胸口一阵悲怆的微痛,似波浪般翻涌。
  晚上,宋守简单地炒了两个菜,而阿绯吃栗子糕吃撑了,也没有再多吃。
  宋守把剩下的饭菜端到厨房内,洗净了手脚头脸,才回来屋里。
  宋守一进门就看见阿绯四仰八叉地躺在炕上,样子看起来极为不雅,像是被强坚过了一样。
  宋守一看她的样子,便忍不住笑出来。阿绯仰头,可怜巴巴地看看他:“相公,栗子糕吃多了,好难受啊。”
  她躺在炕上,这样竭力仰头看他的样子,活脱脱一只翻了壳的小乌龟,要爬却爬不起来。
  宋守忍俊不禁,却又叹了口气,把手合起来用力搓了搓,手心热乎了,才爬上炕,轻轻地替阿绯按摩胃跟肚子的地方。
  阿绯只觉得一股暖意渗透进身体,说不出的舒服,嘴里就长长短短地呻~吟:
  “相公,你好厉害……”
  “热乎乎的,嗯……好舒服啊……”
  “相公……那里、那里!对……就是那里,用点力……”
  宋守听着这个声音,起初还不觉得怎么样,后来越来越觉古怪,脸发红,心乱跳,身体某一部分却渐渐抬头。
  尤其是望着阿绯陶醉的表情,樱唇里还不停地溢出那些让人魂魄荡漾的话……
  小茅屋并不隔音,这时候也不算太晚,外面还有经过的人,宋守依稀能听到有车辆经过似的。
  当听到外头明显停滞的脚步声的这刻,宋守算是知道了村里那些大姑娘小媳妇见了他为什么会脸红了,敢情他宋守在外面没落个“淫~魔”的称呼,已是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