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两波人,白珍和幕三两都走了,而姚千枝,自然不能落后,带着霍锦城和五百护卫,她收拾行囊,准备出发。
  做为地方武将,代理泽州总兵职位,按理姚千枝无召是不能离州的,不过,万事万物总有空子可钻,在离开前,她进了谦郡王府,求‘谦郡王’手书一封,领了他的令,为过继世子一事,进京面圣觐言。
  临走前,看着她把‘谦郡王’的手书放进怀里,乔氏将大印收回盒中,又递上一封秘信,“你进京后直接去宣平候府,把这个给我爹,他自然会帮着你。”
  “还有,催着我爹动作快点儿,让家里赶紧把过继的事办好,乔家能有个在地方当郡王的晚辈,对宣平候府同样有利,互利互惠的事儿,别拖着,让他们多下点力气!”
  “哎,知道了。”点头应是,接过秘信,又被乔氏叮嘱在叮嘱,说了一夜功夫,天明姚千枝才离开,次日,艳阳高照六月天,姚千枝站在旺城城门外,对着姚家人一群人挥手,“回去吧,别送了。”
  高耸的城墙,大开的墙门,五百侍卫身着银亮盔甲,手持红樱长枪高坐马上,一旁,霍锦城锦袍白扇,恭身立着,身后是数十辆马车。
  “千枝,你早点回来啊。”泪水盈盈,姜氏拉着女儿的手,万般的不舍。
  “娘,你别担心,我带着这么多人呢。”姚千枝耐心的看着她,轻声安抚。
  “家里交给我,你万事小心。”姚千蔓一脸郑重,沉声保证。
  “你做事,我从来放心。”姚千枝含笑应声。
  “姚总兵您,额,您一路顺风吧。”一旁,一脸尴尬茫然的姜熙恭了恭手,感觉有点蛋疼。
  早几天,他就被霍锦城夺命连环信催回来,本以为是什么十万火急的事儿,却原来就是给人送行,话说,姚大人就算是他的上官,但……送行这种,是不是他这次回来一露面儿,就算是彻底归顺了姚家军,在撕掳不下来了呀??
  姜熙呲着牙看霍锦城,混浆浆的脑子,此时才有点反过味儿。
  霍锦城:……
  兄弟,你以为你还能下船吗?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大伙都不是手里没事的人,略叮嘱几句,姚千枝挥挥手,转身上了马车,车夫扬靴,俊马嘶鸣,‘踏踏踏踏’,大队人马启程了。
  军容整齐,黄土飞扬,姚千枝坐在马车里,掀开帘子向后望,隐隐,她还能看见姜氏追着马车,口里喊着,“千枝,回京后,记得去看看你外祖母啊……”
  “哎,我知道了!”姚千枝高声,“你们回去吧。”
  ——
  旺城至燕京,中途遥远,姚千枝和霍锦城都曾走过这条路……
  一个是让流放的,一个是黑户逃命的,奔波千里,拿脚丈量土地,都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
  此一回,大队人马跟随,姚千蔓亲自整理的行囊,吃、穿、用色色齐全,十多辆大车跟随,连雕花马桶都预备了好几个,按理应该过的不错,然,事实总是比想象的要残酷很多……
  方出发时还算不错,充州、泽州两地,前有加庸关将士,后有姚家军镇着,连番剿打,安抚流民……匪患战乱不多,哪怕有些坐地匪,见这一行人兵强马壮,人多势众,俱都不敢招惹,走的还算平静。然而,半月余,一马出了泽州境,眼前,渐渐生灵涂炭……
  大城外,城门紧闭,拦无数流民于外,县镇中,百姓们满面惶惶,衣裤破烂,男子们面黄肌瘦,拎着锄头扁担日夜巡逻,女人孩子们缩在家里,等闲不敢外出。
  荒野里,更是尸体遍地,田荒地凉,有那人少的小村庄,竟是十室九空,不是饿死,就是落草了。
  出泽州境,入路阳州,短短两日的功夫,姚千枝这一行人已经连遇三次打劫,都是饿疯了的流民,个个枯瘦如骨,肚大如斗,瞧见他们坐地升火吃干粮,都连滚带爬,状若疯魔的冲上来,那尖利的指甲,瘦如鸡爪的手,赤红的眼睛……
  这哪是人啊!这明明就是一群饿疯了的魔!
  “大晋,气数真的尽了。”看着五、六岁的小姑娘嚼马草嚼的满嘴是血,霍锦城长叹一声,喃喃而语。
  “难道,你以前还觉得有希望?”姚千枝冷笑。
  招呼侍卫将人拿下来,看着这些为了吃口粮食,连性命都不顾的人,她能做的,只是喂饱他们一顿,然后,“你们去泽州吧,哪座城都可以,投效姚家军,有粮有田,能吃饱饭。”
  她是要上燕京的,出行半月余,不可能为了这些流民停下,只能给他们个希望,说不定,就有人能因此而活下来。
  流民们表情麻木的咀嚼着,仿佛根本没听见姚千枝的声音,见姚家军不杀他们,他们迈着僵硬的脚步散开,不过,少少的有几个人,转动着脑袋,仿佛在寻找什么,随后,认准了北方,赤脚缓步前行。
  好像随时都能倒下,又好像无比坚挺,能走到天荒地老。
  一路行行停停,越往燕京方向越荒凉,不过出了路阳州地界,进入金州范围,情况瞬间就好了很多,流民依然有,土匪却是少了大半,百姓们不说安居乐业,还是能挣扎活命的。
  “过了金州、就是幽州、随后便到燕京,帝都范围在不好,这国家估计熬不了几年。”一路风尘,眼见太多惨相,霍锦城一扫优雅贵公子的人设,变得毒舌起来。
  “你是受刺激了。”姚千枝看他那一脸愤世嫉俗,摇头笑笑。
  金州是个大州,治下五城,盛产各种矿物,尤以金、银矿闻名,连州名都惯‘金’字,大晋金银矿三成出其地,是个非常富裕的州府。
  进了金州,姚千枝一行人挺低调,并不走大城四处拜访,只专门挑县镇小地,偶尔还‘流落’乡间荒地,姚千枝出来的重要目地之一,就是了解大晋风土民情,专走大城有什么意思?那能看见什么呀?
  在金州境内来来回回,仔细的观察,姚千枝发现这里的百姓,最起码是县乡内的百姓并不如传闻中富贵,毕竟,产金银的地方嘛,霍锦城说是只比燕京差点儿有限,但如今……不过勉强温饱,略出点儿问题,就要卖儿卖女。
  最富裕的州都成了这样,大晋是真要完蛋啦!
  边观察边感慨,姚千枝莫名其妙,竟然还增强了自信心……这一日,行至金州和幽州边界,一名唤‘大罗’的小村子……
  “这个时辰,县城大门怕是关了,咱们就在这里借宿吧。”抬头看了看天色,明月将升,霍锦城骑在马上,对窗帘内低声。
  “嗯,行吧。”马车里,姚千枝放下书本,点了点头。
  她一声吩咐,自有人前往大罗村中交涉,虽然姚家军这一行人盔甲银刀,都大老爷们看起来不太像好人,大罗村的村长非常不想接待他们。然而,他们人多势众,兵强马壮,哪怕看起来挺客气,罗村长依然不敢得罪……
  开玩笑啊?人家五百多壮力,比他们全村的人都不多,哪敢得罪?
  客客气气把人迎进来,大罗村面积不大,是个小村,五百多兵将是住不下的,姚千枝便吩咐他们村外扎营,买些粮食热水……她,则带着霍锦城和几个头目住进了村里。
  因是女眷的关系,姚千枝被安排在村长家中,六间明亮亮的大瓦房,村长将正屋空出来给了姚千枝,顺便还把小儿子一家踢到岳父那儿,给霍锦城收拾出个房间。
  实在是,这人通身打扮气质不像个凡人,村长真不敢把他安排在别的地方。
  甚至,罗村长本人都住到媳妇儿家了,除了个跑腿的小孙孙,余者,罗家人全撤。
  “罗村长,你家……这是还有客人?”进得院中,姚千枝侧目瞧了瞧院中大车和栓在棚子里,正在吃草料的俊马,便笑着问。
  时人村家,养牲口带步多是牛、驴,用马的,基本没有。
  那是军用‘物资’,价格贵不说还娇惯,一般人家养活不起。
  “是,是,回这位姑娘的话,老朽家昨晚儿来了几个借宿的,就四口人,老夫妻俩带个爹,还有个伺候行脚的,都是客气人,看起来读过书,不碍的,不碍的。”罗村长点头哈腰的陪笑。
  “哦,读书人啊!”姚千枝抬头瞧了瞧西厢紧闭的大门,若有所思的说。
  “可不是吗?那马车里全是书,搬进屋里老多了。”罗村长便答。
  “行,都是借宿的,相见就是有缘,等会儿子拜访一下。”打了个哈哈,姚千枝没在追究,转身进正屋了。
  她身后,罗村长腿肚子直发软,默默抹了把冷汗。
  当大兵的都不讲理,尤其权贵姑娘更甚,这么多强兵强马跟着,天知道是哪家天仙小姐出门游玩,万一得罪了,惹得人家不高兴,他们小村小户,承担不起来啊。
  别的不说,如今借宿在他们家的那四人,瞧着同样不像没来历的,真顶起来,倒霉的还不是他们。
  心里暗暗叫苦,罗村子脚步不停,烧热水端热茶……把儿孙们指使的团团乱转,甚至,整个村子都运转起来了,天将黑下,他们总算将姚家军一行安排妥当了。
  村长家里,姚千枝和霍锦城洗去一身风尘,简单用了点干粮,随后,霍锦城便去拜访了‘邻居’四人,本就抱着随便打听打听,毕竟住在一块儿的心思,谁知,‘拜访’了约莫半个时辰,姚千枝等的都有些担心的时候,霍锦城回来了!
  ‘咣当’一声开门,他走在屋里直打转儿,满脸通红,神情激动,一副气都快喘不过来的表情!
  “什么情况?”姚千枝蹙眉看他。
  霍锦城直搓搓手,“主,主公,您知道那几个人是谁吗?”他呼吸急促,声音都在颤抖。
  “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姚千枝一脸莫名其妙。
  ‘邻居’借宿的四人,在安排姚家军的间隙,她是跟罗村长的小孙子打听过的,一对四十出头的中年夫妻,满身书卷气,带着个做道士打扮的爹,并一个沉默寡言的下人,挺普通的样子,看不出哪里不对呀。
  “那个道人,那位老,老先生是大冲真人,是孟大儒……”霍锦城碎碎言语,激动的眼都红了。
  “大冲真人?什么人?姓孟的没听说过?”姚千枝满头雾水,一脸迷茫。
  “主公,连大冲真人都不知道,您真是……”太没有见识了,好歹曾经是官家千金,孟大儒没听说过……有点不学无术吧,霍锦城做出副牙疼的表情,眼神怪异。
  姚千枝被无形‘鄙视’的浑身不自在,“你少整那没用的,赶紧捞干的说!上重点!”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物出场……
  ps:推个好基友的浅坑
  灭世失败之后【快穿】
  快世失败了qwq来感受人间的鸟语花香
  第一个世界:作为一个弃妇——既然做不成你老婆,那就做你大嫂!
  第二个世界:作为一个国后——你杀我全家我毁你国家再送你一顶绿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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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燕京温玉, 状元之身,霍家未来的继承人, 霍锦城是有些见识的。
  就算高高在上, 未识人间疾苦, 显得有点呆,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姚家女人们, 好歹, 他的眼界确实比常人宽。
  吃过见过, 上层社会跟贫下中农的认识层面就是不同, 最起码,邻居屋里那四个人, 在姚千枝看来就是普普通通的路遇者,顶多气质不错, 但霍锦城却是疯魔了。
  “那是孟逢奇, 是大冲真人啊!”他满屋子打转儿,脚下生风。
  “所以呢?什么人?”姚千枝呲牙挑眉, 目光幽幽注视着他,伸手握拳, 掰的手指‘嗄嗄’脆响,那意思很明显, 在敢卖关子,下场不会太美好。
  “额……”这威胁太现实了,霍锦城沸腾的脑浆冷却,深吸口气, 缓缓平静下来,“主公,那屋里的老人,便是做道士打扮的那位,姓孟名逢奇,号大冲真人,乃是徐州有名的大儒,声名仅次几位当世大贤……”
  孟逢奇——出身徐州孟家,乃是大士族,据说还是先贤孟子的传人,存世千年,历经三朝而不断,祖谱能直接查到孟圣人头上。
  孟逢奇虽是旁枝,依然还算嫡脉,自幼有才名,七岁童秀才,九岁少举人,十二岁小进士,最恐怖的人,人家是三元及第,乃大晋开国第一人。
  进朝堂,直坐到翰林院首座之位,亦不过区区二十有一的年纪,娶妻宁氏,三年得一子,宁氏命薄,血崩而亡。
  孟逢奇如遭雷击,他和宁氏夫妻情深,互许终身,如今鸳鸯失偶,根本承受不住,遂挂印辞官,将孩子托付族里,身入道门,自称‘大冲真人’,钻研道经几十载,随成大家,连挑数十家道冠,又清淡宴客,将上门找茬的几位大儒辩的吐血而归,一时轰动大晋,天下闻名,乃是读书人心中的‘偶像’。
  就好像霍锦城,就迷他迷的不要不要的,数十年前,还是几岁孩童的时候见过孟逢奇一次,时到如今竟然都没忘……
  “大冲真人我是不会认错的,他那个儿子,好像是叫孟余的,我记得曾经在燕京做官,还娶了井家的女儿,小时候我随爹爹上门做客,认的真真的,就是那张脸!”
  “井夫人还逗过我,我跟她女儿一同玩耍过。”霍锦城语气著定,搓着手,止不住又兴奋起来。
  “所以……这几个人不会把你认出来吧?”姚千枝看着他,满脸的一言难尽。
  霍锦城微怔,垂头打量自己两眼,苦笑道:“主公,您让人把我‘作弄’成这般模样,怕是云止当面都认不出来,孟家那些人……不过我孩童时候见过,十来年了,哪还认得?”
  此回往燕京的目地之一,就是救霍家女眷,霍锦城肯定要跟着,不过他是逃犯之身,本身还出名,燕京认识他的人真心不少,只要让人瞧见了就是大麻烦,都不说姚千枝这边儿,连当初救他的云止都脱不了干系。
  然而,还得去,还拦不住……于是,姚千枝动用手边一切资源,稍微给他变了一下装。
  黑水佣兵营是有间谍课程的,而变装是间谍课程里很重要的一门,姚千枝是个认真的‘学生’,就算此间条件有限,她依然顺利的给霍锦城换了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