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追
屋外头日光明媚,春.色正浓,雀鸟叽叽喳喳。
白马在前引路,鹅黄纱衣晕着一层柔和的暖光,仿佛带上了一层柔软的细绒毛。
三名侍卫们在后环顾董晗,将他紧密护住。一行五人下了楼梯,穿过长廊,冒着漫天浮动的花雨,走到楼中庭院。
高大的长楸树下,人头攒动,粉白花雨纷纷扬扬,落得极不寻常。
侍卫上前将人群驱赶开。
白马心中咯噔一跳,心道,此楼中如今最爱作妖的,非二爷莫属。那金楸檀的花枝正好点在自己窗边,晨起时他刚刚将窗户封上。二爷若是故技重施、再来扒他的窗户,定然要吃个“闭窗羹”。以他那样的性子,只怕又要闹出什么幺蛾子。
他带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压低脑袋、惴惴不安地行至树下。
果不其然,那大树上还真有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他骑在最高最长的枝头,怀里抱着把蟒皮三弦琴,正旁若无人、兴高采烈地弹拨。
琴声欢快、激昂、热烈,音波推出气浪,雄浑的内劲带着火山喷发般的热情,将满树的花苞都给振开了。
见到二爷的一刹那,白马平静的脸上,仿佛瞬间现出一道裂纹。
开窗不好、关窗不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为了接近周望舒,平白无故捡来一个“烫手”的二爷,他真有些悔不当初,心里翻来覆去地只有一句话——我为何要犯贱去打听他?
花雨随乐音而动,飘摇天地间。
二爷骑在枝头,与二楼同高,对着白马房间的那扇已被封死的窗户,瞎唱:“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小马儿,起床、开门、收拾漂亮,让我——进去吧!”
众人鼓掌哄笑,白马脸色青白红紫。他因为相貌与中原人不同、外表又十分出众,总是被人注目。平时,除了为客人奏乐跳舞助兴,他从来都是低调行事,从来小心翼翼,只想安安生生地活着。
然而,幼年受人欺侮的记忆,总会在午夜梦回时浮现心中。他很害怕,因为眼下他并没有能力去反抗任何人,他怕受人欺压强迫,怕再有人让他脱光衣服,当一匹好看的羯马。
此时他行至树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有人艳羡、有人嫉妒,有人惊异于他的颜色、毫无顾忌地对他品头论足。
白马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董晗却觉得有趣,笑道:“哪家的痴儿,竟如此倾慕于你?”
“他?痴儿?”白马重复着董晗的话,喃喃自语,不解地望着二爷,越看越觉得此人并非痴情,而是疯癫。
二爷独自疯癫也就罢了,可他发疯的对象正是自己,白马的心中五味杂陈,实在无法再忍受他的无理取闹,抬头大吼:“二爷,请您自重!”
二爷猛地回头,目光如电,射至白马脸上。他见少年纱衣鹅黄,长身玉立,面目如雪如玉,竟一个激灵突然腿软,从枝头摔落下去。
“当心——!”白马见二爷陡然栽了下来,吓得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一句“当心”脱口而出,没有丝毫犹豫。他说罢反应过来,一把捂住自己的嘴,在心里暗骂:当真是鬼迷心窍了!
铮!
二爷身如游龙,众人根本未看清楚,他便就着脑袋朝下、坠落的姿势,脚尖轻勾几下,在几条树枝间来回转换。
他迅速找到一条稍微稳当些的枝条,继而仅以脚腕发力,便将自己整个人送至其上,用双腿稳稳地攀住树枝,再次坐了下来。
二爷张开五指,狂放地扫了一把琴弦,大笑,朗声唱道:“心乎爱矣,遐不谓矣。心中藏之,何日忘矣?小马儿,你担心我!”
白马心头,原本笼着一层总也驱散不了的黑暗阴影。
安宁的幼年生活突逢巨变,苦难的奴隶生涯挣扎求生,辛酸的倡优岁月无人关爱,他在漂泊零落中入一片水上浮萍般摇摇晃晃地长大了。仿佛他的顽强就是天生的,仿佛他的心天生就是一块石头,他的心事,不曾向任何人诉说,也没有人曾经问起。
没有人在意他,甚至于他自己,都并不在意。
“心中藏之”“心乎爱矣”,白马听见这一句诗歌,内心仿佛有数百朵烟火疯狂炸裂,五光十色,光华耀目。
如同多年前的元辰节,那个一个风雪夜。
董晗并不在意白马的心思变化,他只是望着二爷,目露疑惑神色,仿佛在自言自语,问:“他的模样,我曾在何处见过?”
白马心思早已飞远,回头:“啊?”他双眼大张,日光落下,灰绿色的眸子像透光的上好琉璃。
董晗摇头轻笑:“京洛出少年。许久未见如此血气方刚的少年了,这人武功不错,歌儿唱得也好,像……像鄄城县公。”
“大人。”侍卫轻咳一声,似乎是在提醒董晗什么。
董晗摆摆手,陷入回忆:“陈思王、曹祭酒,他们一家子,俱是性情中人。当初曹祭酒全力劝谏,本就是不偏不倚、忠于朝廷,奈何他太过刚直,太不通达人情,不会退让,唉……现下说说,倒也无妨。”
突然间,他双眼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拊掌笑道:“说到曹祭酒,国子学的那帮读书人、老冯将军……咱们大周的忠义之士,原就不少。”
白马被侍卫的咳嗽声唤醒,低头静听董晗所言。
他记忆力惊人,流言蜚语听得也多,当即知晓董晗所说的,乃是魏武帝之孙、陈思王次子、官居大周国子祭酒的曹跃渊。
此人恣情纵性、豪放不羁,此外还是公认的文采斐然、武功高强,曾做出痛饮狂歌、一日策马飞驰玉门上阵杀敌的壮举,洛阳城中至今仍流传着他的豪迈轶事。
可惜,曹跃渊因为上书陈情、请令齐王即位,而被废黜。后又因别的事情上书怒斥先帝昏庸,朝中有人在先帝耳旁鼓唇摇舌、进他的谗言,曹家最终被满门抄斩了。
坊间流言,都说从前的齐王是个大贤人,周武帝年迈病重,其嫡长子、如今的圣上又毫无治国才能,满朝文武一边倒地支持齐王梁攸。
当时,只有以谢瑛为首的外戚,作为藩王宗室的敌对方,坚定地站在惠帝身后。董晗一路陪着惠帝走来,说不得还有过与谢瑛共患难的时候,只不过世易时移,双方变了,各自的立场也变了,朋友不再,变为仇敌。
董晗透过曹跃渊,想到了什么?
白马自然明白——敌人的敌人,是自己的朋友。
那些在皇权斗争中随齐王之死、受谢瑛迫害,蛰伏待时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眼界高远,忠心于朝廷,在惠帝已经即位的当下,纵使不愿肝脑涂地为其效力,亦绝不会向谢瑛或者别的势力偏斜。
白马知道董晗是找到了方向,他要向那些赋闲隐居的老人们求援,立即向他贺喜,道:“恭喜义父寻得良方!不过,唇儿还是更希望您能保重,莫因过度操劳而伤身。”
“闻琴音而知雅意,唇儿,你太懂人心了。”董晗收回视线,面露欣喜,笑道,“未曾想,今日前来散心,竟能豁然开朗,说不得你真是我的福星,能给义父带来好运气?”
白马连忙谦虚道:“哪里的话,义父吉人自有天相。”
董晗十分开心,亲手为白马扯了扯衣襟,道:“莫要再送,半月后,义父再来看你。其实,说句实话,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期望,你也不必太放在心上,像我这般病急乱投医。且行且看罢,只记住一条,小心谨慎。”
白马点头称是。然而,他心中所想,却是如此一来,自己若想为董晗寻找可用的棋子,便是难上加难。不过纵使再难,他也不会放弃,更何况他心中确实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历史与命运的暗涌潜流许久,终在此日开始奔流。
白马目送董晗走出大门,再回首时,漫天花雨如瀑。
此日天朗气清,碧空如洗,长楸树柔软的花瓣飘飘摇摇,粉红与雪白相杂。他行在花雨中,被花粉呛得打了个喷嚏,回过神来,已经走到了院中最大的那棵长楸树下。
二爷仍稳稳当当地坐在树枝上,迎着日光,弹琴作歌。想来也是奇怪,寻常时候,若有人如他一般玩闹,大都会因为太过尴尬而被当作哗众取宠,引来嘘声一片。
然而,此人没脸没皮,在万众瞩目下仍旧泰然自若,跟与白马单独相处时,没有丝毫的不同。大抵是他心中本就坦然,看的人心中便不会生出轻蔑,他心里头快乐,看的人也能感受到他的快乐。
二爷兴高采烈,为围观众人展示自己的琴技与歌喉,一低头,才发现白马已经走到树下,眼角沾着一片泪滴似的花瓣。他一个扭身,双脚勾在枝头,整个人倒挂在树梢上摇来摇去,朝白马大喊。
“小——美人儿——!”
二爷嬉笑着摇头摆尾,从高处荡下,晃眼便来到白马面前——他在摆荡的过程中,脑袋一抖,张大嘴“叭”地一声,将梢头最大的一个骨朵儿咬下,带着一段手掌长短的枝条,叼在嘴里。
几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二爷已经倒悬在白马面前,两人四目相对,彼此的脸近在咫尺。
二爷一点一点,慢慢贴近。
白马敛声屏息,双目圆睁。
灿烂日光下,他那对漂亮的眼睛越来越绿,从深冬湖泊,变成孟春江水,是蓝田翡翠,是喀纳斯最神秘的远古圣湖。
光阴岁月,在此刻逐渐变得柔软绵长,仿佛被日光融化,滴滴答答、颗颗掉落的石蜡。
两人的双唇,就这么碰到一处,刚刚折断的花枝还带着泥土和树叶的清香。
白马双瞳瞬间收缩,只听“砰”的一声。
二爷以内劲催发,将一个紧闭的花骨朵儿逼得灿然绽放!
他用舌尖将花枝推至白马嘴里,腰腹发力,倒转翻腾,一个翻身飞落而下,单膝跪在白马面前。
三十岁的大男人,双眼明亮如星,面上带着赤子般的笑容,仰头直勾勾盯着身前的少年,柔声唱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白马眼眶红了,他的心莫名地抽动,甚至有些发疼,不禁微微张嘴。
花枝落地,花瓣粉白|粉红,羽毛般清扬浮空,好似一场春梦。
“莫、莫名其妙!”
白马大叫着跑开,方一转身,立刻满面通红。
二爷落寞地低头拾起花枝,将半残的花朵插在领口,懒洋洋环顾四周,骂道:“看甚么看!不给钱白嫖老子啊?!”
他虽气势汹汹,可围观众人都不怕他,见他竟也会被人拒绝,纷纷大笑不止,出言“安慰”他。
转眼已是五月中旬,大街小巷弥漫金楸檀的花香。
大半个月里,二爷时不时赶走白马的客人不说,还隔三差五地给他找事。
晨起爬树,弹琴唱歌扰人清梦。
二爷的琴弹得确实不错,带着边塞的风沙,又有着精编的韵律曲调。可白马夜里不是练功就是陪客喝酒,清早呼呼大睡,好几次都直接推窗动手打人——偏生还打不过他。
二爷得了便宜,任由白马对自己拳脚相加,踩在一条花枝上岿然不动。白马见他这老神在在的模样,满心都是无可奈何,越打越生气,只能返回床上,把脑袋埋在枕头里,将自己裹成一个“花卷”。
二爷夜里敲窗,提着个白玉玛瑙的小夜壶催他尿尿。
白马知道此人贪杯又易醉,只要不带酒气,多半就不会有过分的举动。他每次都隔着老远的距离,先好好闻一闻二爷身上的气味,确定他并未喝酒,才把东西接过来,心道都是大男人,原就无须避嫌,转身便尿上了。
流水声伴着二爷“半夜尿尿舒筋益气”“年轻人不可贪睡,当心那话.儿越睡越软”此类荒唐言语,哗啦哗啦地响。二爷老脸有城墙那么厚,还时不时探脑袋过来偷看白马,指点他把尿的方向,连口哨都谱了好几种曲调,以达到“应天合人”的尿尿的境界。
白马面无表情地尿完,伴随着二爷“试试老大夫的经络按摩秘方?”的询问,转身便把夜壶朝他掷出,问一句“老大夫就没有哑巴药?”
二爷可不敢碰那夜壶,随手扯过墙角的珊瑚树当叉子,颠颠儿地从窗口跳出去。
他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白马可不相信他只是来送个夜壶,可他偏就那么走了。
虽然白马完全想不明白此人为何就缠上了自己,但是在这个事儿精的烦扰下,他感觉到日子越过越快。换言之,他的日子似乎没有往常那么难过了。
如此一日又一日,白马对二爷那时而阴郁、时而深情、时而浪荡——但大多是时间都是幼稚的脾气,竟开始习惯了。
又是五月的一个夜晚,白马不陪客,难得清闲。
白马为了练功不岔气,干脆将两扇窗户都关上,希望今夜不再遇到二爷。他阖上窗户,喃喃自语:“不知愣头青近来过得好不好,他可不要多说多错,把我卖了。”
原本,白马气海中封存着一个祆教老祭司毕生的功力,他必须在每夜子时练功,以将巨量的真气化为己用。然而,他幼时遭人残害身体,虽然随着年岁增长慢慢恢复过来,可毕竟伤及了根基,纵使每夜勤加练习,也未必能在武道上有所成就。
更莫说身在青山楼的这三年,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来练习。
头两年,他与檀青还有同时被买来的一干少年少女,同住在一个大通铺里,没日没夜地练习歌舞乐器,别说练武了,就连读书识字的功夫也是没有的,往往脑袋一沾着枕头便睡着了。他只能不分冬夏,每日早早地起床,趁着小沟渠边没什么人,提心吊胆地练一些招法,内功却搁置了。
今年年初,他们终于得到掌事的认可,方能出来表演、陪客,不仅开始有了一些私房钱,还能两人同住在二楼的小厢房。
白马与檀青同居,两人朝夕相处,他若是练功,断无可能不漏痕迹。一开始,白马只是时常在陪客时观察客人的武功,将他们一一记在脑中,等到回房歇息后试着练习,继而观察檀青的反应。
檀青对白马过目不忘的本领尤为佩服,而关于武学的来路,往往是白马说什么、檀青就信什么。相处日久,白马知道檀青纯良,索性不再隐瞒,反倒把佛门心法传给他,希望自己能有个助力。
别看檀青平时做事愣头愣脑,读书学习却是一等一的聪颖,这心法白马只给他解释过三次,他便已经能够自行修习,或许是心思单纯,学东西的时候比常人更加心无旁骛吧。
白马叹了口气,安慰自己道:“不过,他若一不小心露了马脚,其实也没什么。如今京城里伽蓝遍地,和尚到处都是,佛门心法亦算寻常,应当不至于引人疑心。而且,我别的武功,他也不晓得。”
白马当然没有把所有功夫都露给檀青,毕竟世事难料,人心变幻无常,这种事情自己再清楚不过。
如今檀青走了,他凭着记忆,开始使用平时捡来的趁手的木棍子,光明正大地练习从那碧眼双刀客阿九身上偷看来的天山双刀。
白马一面划着,一面自言自语,道:“檀青人不笨,只是心思单纯,我教他时再三叮嘱过,应当不会被发现。”
他挽了两下木棍做的“刀”,叹道:“可是周望舒那样聪明,他以前发现我偷偷练功,就并没有直说过什么。说起来,愣头青一直待在后院,眼下也不知如何了,他那个样子,周望舒会喜欢么?”
白马又是一“刀”劈出,明明没有运功,却不知为何漏出了一道真气,气息从桌边擦过,险些将桌腿劈坏。他一个闪身,害怕再出意外,忙不迭收起双“刀”,过去检查那条桌腿,脑中又浮现出一个疑问:“那个藏头露尾的‘先生’,到底是不是周望舒?”
“就是周望舒,这么个大活人你不问,偏要去费脑伤神,是个什么脾气?”二爷的声音忽然在窗边响起。
白马被吓得滑了个趔趄,绊倒了桌上的茶壶,茶壶撞飞杯盘,五六个小杯子噼里啪啦打碎了。他大叫着跑起来打扫,气鼓气涨,骂道:“你是吊死鬼投胎么?总是大、半、夜地!扒人窗户!”
他已经放弃对二爷维持虚假的客气,因为即使再好的涵养对上这没脸没皮的人,似乎也并无用处。
且此人脾气怪异,又精明能识人,虚情假意怕是要弄巧成拙。
二爷单腿踢开窗户,脚尖勾着上方的窗框,蝙蝠般倒悬着,笑道:“功夫都是哪里学的?早知青山楼还教你们这个,爷也不必跑到山里苦练十年。身子不如你精贵,可到这来卖身,边享乐边学。”
白马对他这些粗俗言语已习以为常,讥讽道:“您自个来陪两个客人,试试不就知道了。不是会两百多式功夫么,花魁非您莫属。”
二爷“咄”地跳落在地,将背的大包袱随手往桌上一放。
他把东西乒乒乓乓地摆上桌,笑道:“趁热来吃,这可是刚从十二连环坞里卷来的稀奇货,爷想着你最是爱吃,自个一口都没碰。一回来就跑到厨房去热菜,哎!馋死我喽!”
“周望舒的十二连环坞?”
“此话的重点,在于爷一口都没碰,你为何反倒关心起他?”
“你去江南替他办事?他的地盘果然没有被人夺去。他在洛阳,在……楼中?”白马一听到周望舒的消息,知道自己的猜测已八九不离十,激动得两眼放光,直觉陪二爷闹了大半个月也并非一无所获。
二爷脸垮了下来,浓眉拧在一处,言语中略带着一丝委屈的气恼,咕哝道:“你吃不吃?”
白马暗自观察他的神色,知自己说对了,便不想逼得太紧、怕自己反露马脚,脑袋一点,道:“吃!”
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根本无法拒绝任何与吃有关的事物。
白马在前引路,鹅黄纱衣晕着一层柔和的暖光,仿佛带上了一层柔软的细绒毛。
三名侍卫们在后环顾董晗,将他紧密护住。一行五人下了楼梯,穿过长廊,冒着漫天浮动的花雨,走到楼中庭院。
高大的长楸树下,人头攒动,粉白花雨纷纷扬扬,落得极不寻常。
侍卫上前将人群驱赶开。
白马心中咯噔一跳,心道,此楼中如今最爱作妖的,非二爷莫属。那金楸檀的花枝正好点在自己窗边,晨起时他刚刚将窗户封上。二爷若是故技重施、再来扒他的窗户,定然要吃个“闭窗羹”。以他那样的性子,只怕又要闹出什么幺蛾子。
他带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压低脑袋、惴惴不安地行至树下。
果不其然,那大树上还真有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他骑在最高最长的枝头,怀里抱着把蟒皮三弦琴,正旁若无人、兴高采烈地弹拨。
琴声欢快、激昂、热烈,音波推出气浪,雄浑的内劲带着火山喷发般的热情,将满树的花苞都给振开了。
见到二爷的一刹那,白马平静的脸上,仿佛瞬间现出一道裂纹。
开窗不好、关窗不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为了接近周望舒,平白无故捡来一个“烫手”的二爷,他真有些悔不当初,心里翻来覆去地只有一句话——我为何要犯贱去打听他?
花雨随乐音而动,飘摇天地间。
二爷骑在枝头,与二楼同高,对着白马房间的那扇已被封死的窗户,瞎唱:“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小马儿,起床、开门、收拾漂亮,让我——进去吧!”
众人鼓掌哄笑,白马脸色青白红紫。他因为相貌与中原人不同、外表又十分出众,总是被人注目。平时,除了为客人奏乐跳舞助兴,他从来都是低调行事,从来小心翼翼,只想安安生生地活着。
然而,幼年受人欺侮的记忆,总会在午夜梦回时浮现心中。他很害怕,因为眼下他并没有能力去反抗任何人,他怕受人欺压强迫,怕再有人让他脱光衣服,当一匹好看的羯马。
此时他行至树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有人艳羡、有人嫉妒,有人惊异于他的颜色、毫无顾忌地对他品头论足。
白马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董晗却觉得有趣,笑道:“哪家的痴儿,竟如此倾慕于你?”
“他?痴儿?”白马重复着董晗的话,喃喃自语,不解地望着二爷,越看越觉得此人并非痴情,而是疯癫。
二爷独自疯癫也就罢了,可他发疯的对象正是自己,白马的心中五味杂陈,实在无法再忍受他的无理取闹,抬头大吼:“二爷,请您自重!”
二爷猛地回头,目光如电,射至白马脸上。他见少年纱衣鹅黄,长身玉立,面目如雪如玉,竟一个激灵突然腿软,从枝头摔落下去。
“当心——!”白马见二爷陡然栽了下来,吓得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一句“当心”脱口而出,没有丝毫犹豫。他说罢反应过来,一把捂住自己的嘴,在心里暗骂:当真是鬼迷心窍了!
铮!
二爷身如游龙,众人根本未看清楚,他便就着脑袋朝下、坠落的姿势,脚尖轻勾几下,在几条树枝间来回转换。
他迅速找到一条稍微稳当些的枝条,继而仅以脚腕发力,便将自己整个人送至其上,用双腿稳稳地攀住树枝,再次坐了下来。
二爷张开五指,狂放地扫了一把琴弦,大笑,朗声唱道:“心乎爱矣,遐不谓矣。心中藏之,何日忘矣?小马儿,你担心我!”
白马心头,原本笼着一层总也驱散不了的黑暗阴影。
安宁的幼年生活突逢巨变,苦难的奴隶生涯挣扎求生,辛酸的倡优岁月无人关爱,他在漂泊零落中入一片水上浮萍般摇摇晃晃地长大了。仿佛他的顽强就是天生的,仿佛他的心天生就是一块石头,他的心事,不曾向任何人诉说,也没有人曾经问起。
没有人在意他,甚至于他自己,都并不在意。
“心中藏之”“心乎爱矣”,白马听见这一句诗歌,内心仿佛有数百朵烟火疯狂炸裂,五光十色,光华耀目。
如同多年前的元辰节,那个一个风雪夜。
董晗并不在意白马的心思变化,他只是望着二爷,目露疑惑神色,仿佛在自言自语,问:“他的模样,我曾在何处见过?”
白马心思早已飞远,回头:“啊?”他双眼大张,日光落下,灰绿色的眸子像透光的上好琉璃。
董晗摇头轻笑:“京洛出少年。许久未见如此血气方刚的少年了,这人武功不错,歌儿唱得也好,像……像鄄城县公。”
“大人。”侍卫轻咳一声,似乎是在提醒董晗什么。
董晗摆摆手,陷入回忆:“陈思王、曹祭酒,他们一家子,俱是性情中人。当初曹祭酒全力劝谏,本就是不偏不倚、忠于朝廷,奈何他太过刚直,太不通达人情,不会退让,唉……现下说说,倒也无妨。”
突然间,他双眼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拊掌笑道:“说到曹祭酒,国子学的那帮读书人、老冯将军……咱们大周的忠义之士,原就不少。”
白马被侍卫的咳嗽声唤醒,低头静听董晗所言。
他记忆力惊人,流言蜚语听得也多,当即知晓董晗所说的,乃是魏武帝之孙、陈思王次子、官居大周国子祭酒的曹跃渊。
此人恣情纵性、豪放不羁,此外还是公认的文采斐然、武功高强,曾做出痛饮狂歌、一日策马飞驰玉门上阵杀敌的壮举,洛阳城中至今仍流传着他的豪迈轶事。
可惜,曹跃渊因为上书陈情、请令齐王即位,而被废黜。后又因别的事情上书怒斥先帝昏庸,朝中有人在先帝耳旁鼓唇摇舌、进他的谗言,曹家最终被满门抄斩了。
坊间流言,都说从前的齐王是个大贤人,周武帝年迈病重,其嫡长子、如今的圣上又毫无治国才能,满朝文武一边倒地支持齐王梁攸。
当时,只有以谢瑛为首的外戚,作为藩王宗室的敌对方,坚定地站在惠帝身后。董晗一路陪着惠帝走来,说不得还有过与谢瑛共患难的时候,只不过世易时移,双方变了,各自的立场也变了,朋友不再,变为仇敌。
董晗透过曹跃渊,想到了什么?
白马自然明白——敌人的敌人,是自己的朋友。
那些在皇权斗争中随齐王之死、受谢瑛迫害,蛰伏待时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眼界高远,忠心于朝廷,在惠帝已经即位的当下,纵使不愿肝脑涂地为其效力,亦绝不会向谢瑛或者别的势力偏斜。
白马知道董晗是找到了方向,他要向那些赋闲隐居的老人们求援,立即向他贺喜,道:“恭喜义父寻得良方!不过,唇儿还是更希望您能保重,莫因过度操劳而伤身。”
“闻琴音而知雅意,唇儿,你太懂人心了。”董晗收回视线,面露欣喜,笑道,“未曾想,今日前来散心,竟能豁然开朗,说不得你真是我的福星,能给义父带来好运气?”
白马连忙谦虚道:“哪里的话,义父吉人自有天相。”
董晗十分开心,亲手为白马扯了扯衣襟,道:“莫要再送,半月后,义父再来看你。其实,说句实话,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期望,你也不必太放在心上,像我这般病急乱投医。且行且看罢,只记住一条,小心谨慎。”
白马点头称是。然而,他心中所想,却是如此一来,自己若想为董晗寻找可用的棋子,便是难上加难。不过纵使再难,他也不会放弃,更何况他心中确实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历史与命运的暗涌潜流许久,终在此日开始奔流。
白马目送董晗走出大门,再回首时,漫天花雨如瀑。
此日天朗气清,碧空如洗,长楸树柔软的花瓣飘飘摇摇,粉红与雪白相杂。他行在花雨中,被花粉呛得打了个喷嚏,回过神来,已经走到了院中最大的那棵长楸树下。
二爷仍稳稳当当地坐在树枝上,迎着日光,弹琴作歌。想来也是奇怪,寻常时候,若有人如他一般玩闹,大都会因为太过尴尬而被当作哗众取宠,引来嘘声一片。
然而,此人没脸没皮,在万众瞩目下仍旧泰然自若,跟与白马单独相处时,没有丝毫的不同。大抵是他心中本就坦然,看的人心中便不会生出轻蔑,他心里头快乐,看的人也能感受到他的快乐。
二爷兴高采烈,为围观众人展示自己的琴技与歌喉,一低头,才发现白马已经走到树下,眼角沾着一片泪滴似的花瓣。他一个扭身,双脚勾在枝头,整个人倒挂在树梢上摇来摇去,朝白马大喊。
“小——美人儿——!”
二爷嬉笑着摇头摆尾,从高处荡下,晃眼便来到白马面前——他在摆荡的过程中,脑袋一抖,张大嘴“叭”地一声,将梢头最大的一个骨朵儿咬下,带着一段手掌长短的枝条,叼在嘴里。
几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二爷已经倒悬在白马面前,两人四目相对,彼此的脸近在咫尺。
二爷一点一点,慢慢贴近。
白马敛声屏息,双目圆睁。
灿烂日光下,他那对漂亮的眼睛越来越绿,从深冬湖泊,变成孟春江水,是蓝田翡翠,是喀纳斯最神秘的远古圣湖。
光阴岁月,在此刻逐渐变得柔软绵长,仿佛被日光融化,滴滴答答、颗颗掉落的石蜡。
两人的双唇,就这么碰到一处,刚刚折断的花枝还带着泥土和树叶的清香。
白马双瞳瞬间收缩,只听“砰”的一声。
二爷以内劲催发,将一个紧闭的花骨朵儿逼得灿然绽放!
他用舌尖将花枝推至白马嘴里,腰腹发力,倒转翻腾,一个翻身飞落而下,单膝跪在白马面前。
三十岁的大男人,双眼明亮如星,面上带着赤子般的笑容,仰头直勾勾盯着身前的少年,柔声唱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白马眼眶红了,他的心莫名地抽动,甚至有些发疼,不禁微微张嘴。
花枝落地,花瓣粉白|粉红,羽毛般清扬浮空,好似一场春梦。
“莫、莫名其妙!”
白马大叫着跑开,方一转身,立刻满面通红。
二爷落寞地低头拾起花枝,将半残的花朵插在领口,懒洋洋环顾四周,骂道:“看甚么看!不给钱白嫖老子啊?!”
他虽气势汹汹,可围观众人都不怕他,见他竟也会被人拒绝,纷纷大笑不止,出言“安慰”他。
转眼已是五月中旬,大街小巷弥漫金楸檀的花香。
大半个月里,二爷时不时赶走白马的客人不说,还隔三差五地给他找事。
晨起爬树,弹琴唱歌扰人清梦。
二爷的琴弹得确实不错,带着边塞的风沙,又有着精编的韵律曲调。可白马夜里不是练功就是陪客喝酒,清早呼呼大睡,好几次都直接推窗动手打人——偏生还打不过他。
二爷得了便宜,任由白马对自己拳脚相加,踩在一条花枝上岿然不动。白马见他这老神在在的模样,满心都是无可奈何,越打越生气,只能返回床上,把脑袋埋在枕头里,将自己裹成一个“花卷”。
二爷夜里敲窗,提着个白玉玛瑙的小夜壶催他尿尿。
白马知道此人贪杯又易醉,只要不带酒气,多半就不会有过分的举动。他每次都隔着老远的距离,先好好闻一闻二爷身上的气味,确定他并未喝酒,才把东西接过来,心道都是大男人,原就无须避嫌,转身便尿上了。
流水声伴着二爷“半夜尿尿舒筋益气”“年轻人不可贪睡,当心那话.儿越睡越软”此类荒唐言语,哗啦哗啦地响。二爷老脸有城墙那么厚,还时不时探脑袋过来偷看白马,指点他把尿的方向,连口哨都谱了好几种曲调,以达到“应天合人”的尿尿的境界。
白马面无表情地尿完,伴随着二爷“试试老大夫的经络按摩秘方?”的询问,转身便把夜壶朝他掷出,问一句“老大夫就没有哑巴药?”
二爷可不敢碰那夜壶,随手扯过墙角的珊瑚树当叉子,颠颠儿地从窗口跳出去。
他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白马可不相信他只是来送个夜壶,可他偏就那么走了。
虽然白马完全想不明白此人为何就缠上了自己,但是在这个事儿精的烦扰下,他感觉到日子越过越快。换言之,他的日子似乎没有往常那么难过了。
如此一日又一日,白马对二爷那时而阴郁、时而深情、时而浪荡——但大多是时间都是幼稚的脾气,竟开始习惯了。
又是五月的一个夜晚,白马不陪客,难得清闲。
白马为了练功不岔气,干脆将两扇窗户都关上,希望今夜不再遇到二爷。他阖上窗户,喃喃自语:“不知愣头青近来过得好不好,他可不要多说多错,把我卖了。”
原本,白马气海中封存着一个祆教老祭司毕生的功力,他必须在每夜子时练功,以将巨量的真气化为己用。然而,他幼时遭人残害身体,虽然随着年岁增长慢慢恢复过来,可毕竟伤及了根基,纵使每夜勤加练习,也未必能在武道上有所成就。
更莫说身在青山楼的这三年,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来练习。
头两年,他与檀青还有同时被买来的一干少年少女,同住在一个大通铺里,没日没夜地练习歌舞乐器,别说练武了,就连读书识字的功夫也是没有的,往往脑袋一沾着枕头便睡着了。他只能不分冬夏,每日早早地起床,趁着小沟渠边没什么人,提心吊胆地练一些招法,内功却搁置了。
今年年初,他们终于得到掌事的认可,方能出来表演、陪客,不仅开始有了一些私房钱,还能两人同住在二楼的小厢房。
白马与檀青同居,两人朝夕相处,他若是练功,断无可能不漏痕迹。一开始,白马只是时常在陪客时观察客人的武功,将他们一一记在脑中,等到回房歇息后试着练习,继而观察檀青的反应。
檀青对白马过目不忘的本领尤为佩服,而关于武学的来路,往往是白马说什么、檀青就信什么。相处日久,白马知道檀青纯良,索性不再隐瞒,反倒把佛门心法传给他,希望自己能有个助力。
别看檀青平时做事愣头愣脑,读书学习却是一等一的聪颖,这心法白马只给他解释过三次,他便已经能够自行修习,或许是心思单纯,学东西的时候比常人更加心无旁骛吧。
白马叹了口气,安慰自己道:“不过,他若一不小心露了马脚,其实也没什么。如今京城里伽蓝遍地,和尚到处都是,佛门心法亦算寻常,应当不至于引人疑心。而且,我别的武功,他也不晓得。”
白马当然没有把所有功夫都露给檀青,毕竟世事难料,人心变幻无常,这种事情自己再清楚不过。
如今檀青走了,他凭着记忆,开始使用平时捡来的趁手的木棍子,光明正大地练习从那碧眼双刀客阿九身上偷看来的天山双刀。
白马一面划着,一面自言自语,道:“檀青人不笨,只是心思单纯,我教他时再三叮嘱过,应当不会被发现。”
他挽了两下木棍做的“刀”,叹道:“可是周望舒那样聪明,他以前发现我偷偷练功,就并没有直说过什么。说起来,愣头青一直待在后院,眼下也不知如何了,他那个样子,周望舒会喜欢么?”
白马又是一“刀”劈出,明明没有运功,却不知为何漏出了一道真气,气息从桌边擦过,险些将桌腿劈坏。他一个闪身,害怕再出意外,忙不迭收起双“刀”,过去检查那条桌腿,脑中又浮现出一个疑问:“那个藏头露尾的‘先生’,到底是不是周望舒?”
“就是周望舒,这么个大活人你不问,偏要去费脑伤神,是个什么脾气?”二爷的声音忽然在窗边响起。
白马被吓得滑了个趔趄,绊倒了桌上的茶壶,茶壶撞飞杯盘,五六个小杯子噼里啪啦打碎了。他大叫着跑起来打扫,气鼓气涨,骂道:“你是吊死鬼投胎么?总是大、半、夜地!扒人窗户!”
他已经放弃对二爷维持虚假的客气,因为即使再好的涵养对上这没脸没皮的人,似乎也并无用处。
且此人脾气怪异,又精明能识人,虚情假意怕是要弄巧成拙。
二爷单腿踢开窗户,脚尖勾着上方的窗框,蝙蝠般倒悬着,笑道:“功夫都是哪里学的?早知青山楼还教你们这个,爷也不必跑到山里苦练十年。身子不如你精贵,可到这来卖身,边享乐边学。”
白马对他这些粗俗言语已习以为常,讥讽道:“您自个来陪两个客人,试试不就知道了。不是会两百多式功夫么,花魁非您莫属。”
二爷“咄”地跳落在地,将背的大包袱随手往桌上一放。
他把东西乒乒乓乓地摆上桌,笑道:“趁热来吃,这可是刚从十二连环坞里卷来的稀奇货,爷想着你最是爱吃,自个一口都没碰。一回来就跑到厨房去热菜,哎!馋死我喽!”
“周望舒的十二连环坞?”
“此话的重点,在于爷一口都没碰,你为何反倒关心起他?”
“你去江南替他办事?他的地盘果然没有被人夺去。他在洛阳,在……楼中?”白马一听到周望舒的消息,知道自己的猜测已八九不离十,激动得两眼放光,直觉陪二爷闹了大半个月也并非一无所获。
二爷脸垮了下来,浓眉拧在一处,言语中略带着一丝委屈的气恼,咕哝道:“你吃不吃?”
白马暗自观察他的神色,知自己说对了,便不想逼得太紧、怕自己反露马脚,脑袋一点,道:“吃!”
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根本无法拒绝任何与吃有关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