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孟清和站在西城百户所前,深吸一口气,跨步入内。
  待新鲜出炉的孟小旗绕过影壁,走远了,门前的兵卒才对视一眼,咂咂嘴,这位怎么看都不像是军汉,听说先前还杀了两个鞑子?
  “瞅着倒像是个读书人。”
  “他能杀得了鞑子?”
  “升了小旗,百户大人召见,还能有假?”
  “可惜了我那弟兄,砍杀了三个,却伤了腿,不然也能……”
  “不过我听说这位还真是读书人,据说还是个童生。”
  “啊?那个高福口里还能看过眼的酸丁,莫非就是他?”
  “还能有谁?”
  说话的兵卒同时沉默了,弓兵高福,出了名的狠人,他说的话肯定差不了。
  “说不得这书生真有几分本事。”
  孟清和不知自己已经成了百户所前兵卒的谈资,走在百户所内砖石铺成的路上,心中仍有些忐忑,不停回想着之前打探来的消息。
  百户大人姓沈名瑄,出身燕山护卫,父亲是洪武帝的义子,曾在北征沙漠中立下战功。
  之前战场上那个所向披靡,劈人如砍瓜切菜一般的杀神就是这位,也是继马总旗之后又一个救了自己命的人。
  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加上救命恩人。
  孟清和暗自苦笑,到边塞不过短短几日就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都不晓得该感叹命运之神厚爱自己,还是看自己极端不顺眼。
  心思千回百转,面上不露分毫。行进中途遇上一个身形壮魁的虬髯大汉,眉眼间竟有几分熟悉。
  认出此人是个总旗,孟清和立刻上前行礼,“标下见过总旗。”
  “你姓孟?”
  “是!”
  “之前杀了两个鞑子?现在任着小旗?”
  “是!”
  “好!”大汉突然一拍孟清和的肩膀,“我姓马,之前在城外战死的马彪是我本家兄长。”
  孟清和抬头,面上露出一丝惊讶,难怪瞧着有些熟悉。
  马氏一族都是军户,马总旗战死,身后留下三个儿子,最大不过十一,总旗一职虽是世袭,却也没有让一个娃娃出任的道理。
  马常是族中余丁,自然可以顶上。只是明初边塞卫所不比他处,这位新的马总旗若想降服手下一干弟兄,怕是要多少费些功夫。
  人情是一回事,常年在塞北拼杀的边军,更看重的还是本事。
  这也是孟清和看似风一吹就跑,却能让赵福等人高看他一眼的原因。
  他身上的狠劲,对了这些厮杀汉的胃口。
  马常如此“礼遇”孟清和,若非别有所图,孟十二郎敢把脑袋摘下来当球踢。
  不过,孟清和眼珠子转了转,这种示好未必是坏事。既然马常袭了马彪的总旗一职,将来就是自己的上司,朝堂有江湖,军中也有。甭管他是不是能真正的站稳脚跟,上下摆在那里,看着顺眼总比被当成眼中钉的好。
  有了新任马总旗的客串,孟清和总算不再如先前那么紧张。
  站在正堂门前,习惯性的整了整身上的袢袄,掸了掸衣袖,通报之后,迈步走进室内。
  从外面看,百户所并无出奇,同城内的其他建筑一样,黄土墙,木门窗,窗栏上的图样已经泛旧,门梢上雕刻的生肖图倒是有些惹眼。
  孟清和不敢多看,见堂中高坐着一个身着蓝色常服的身影,心知这就是今天要见的正主,单膝点地,大声说道:“标下见过沈百户!”
  或许是为了壮壮胆子,孟清和刻意提高了声音,不想话说完,椅子上那位却迟迟没有开口,只是单手点着椅子扶手,另一只手举着一本书,书的封面上,正写着《春秋》两个大字。
  孟清和心里开始打鼓,唾骂万恶的旧社会,这位不开口不出声,他就得继续跪着。
  还以为能遭到表扬,结果却是来这么一出,百户大人是心气不顺?还是自己刚好长得很不入他的眼?
  虽说瘦了点,可皮相还是不错的。
  心里嘀咕,孟清和却始终没有抬头,只因沈瑄在战场上给他的印象实在太深。
  两辈子,他头一次这么害怕一个人。
  孟重九只能让他行事谨慎,面对北元的骑兵也只不过是搏命而已,但在沈瑄面前,孟清和却感到极大的压力。
  所谓霸气侧漏就是这种?
  这位还不是真正的凤子龙孙,若是燕王朱棣,未来的永乐帝,不知道又会是何种情形?
  和平时代过来的穿越者们,还是不要轻易幻想登高一呼小弟云集,否则,时代的土豪们会给他们上最为生动的一课,告诉他们花儿之所以这样红,是有其根本原因的。
  战场上拼杀,朝堂上斗殴,大明的文臣武将,智商情商都非一般人能比,岂是随意就能糊弄过去的?
  便是长相,也都在水准之上。建文二年的进士王艮就是因为相貌问题被暗箱操作了一把,从榜首的位置给撸了下去。
  所以,但凡来到陌生的地界,一定要秉持着谦虚谨慎的精神,艰苦奋斗甘于寂寞才是上策。
  孟清和便是如此打算的,可今天之后,他会发现,追寻寂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东想西想,两条腿似乎也没那么难受了。
  于是,堂中出现了这样一幕,沈百户专心致志的读书,孟小旗一心一意的神游。区别只在于百户大人坐着,而孟小旗的姿势就不是那么舒服了。
  终于,沈百户放下了书,端起桌上的茶盏,用茶盖轻轻拂过茶面,“起来。”
  孟清和没有马上起身,腿麻了,就这么站起来不立扑也会立位体前屈。
  沈瑄倒也没说什么,等孟清和起身站稳,才接着说道:“知道为何叫你?”
  “标下不知。”
  “真不知?”
  “真不知。”
  “斩首两级。”
  沈瑄话落,孟清和一愣,下意识抬头,只一眼,便失神。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眼前这人,当真是战场上那个杀神?
  乌发,浓眉,墨眼。鬓若刀裁,肤若润玉。
  仙姣,却不似女子。
  手指修长,搭在蓝色的衣衫之上,很难相信,便是这双手,握着长刀斩杀一个又一个敌人。
  刀被血染红,人亦然。
  杀神,还是如玉君子?
  孟清和用力掐了一下手心,收敛起心神,这里是什么地方,眼前又是什么人?
  不要命了吗?
  沈瑄同样有些惊讶,只是惊讶掩于眼底,不为人所觉。
  放下茶盏,这个孟清和身上似乎有些不一样的东西,并非只因他的单薄。
  细想沈瑄的问题,孟清和疏忽明白了什么,莫非,这位百户大人以为自己冒领战功?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孟清和再不敢有一星半点的绮思,其他都是次要,必须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他就太冤了!
  “禀百户,标下确实斩首两级,绝无半点虚假,有同旗弓兵枪兵可以作证。具名具姓,可当即查验!”
  在这件事上,孟清和绝没有说谎,加上被他用长矛捅个半死,又被沈瑄砍了一刀那个,能算两个半。
  可惜明军战功只算总数,不加零头。孟十二郎颇为遗憾。
  “哦?”
  沈瑄挑眉,似笑非笑,却愈发显得修竹净直,霁月无双。
  说到底,还是不信。
  孟清和也不恼火,反而愈发镇定,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真的把亏吃下去,他就不是孟清和了。
  “百户切莫不信,”孟清和正色道,“标下虽自幼读书,不通武艺,亦是铮铮男儿,心怀报国之志,身负杀亲之仇!战场之上,搏命之时,仰赖左右兄弟之助,也能杀敌,亦能斩首!我大明可破北元,驱王帐于漠北之地,盖因兵卒强于北元骑兵?非也!赖我上下戮力同心,骑兵骁强,步卒悍勇。将者知兵,卒者用命!一人不敌,则二人,三人,战阵之中布刀枪剑戟,忽几刺而出,百十人便如一人。如标下此等手无缚鸡之力之人,便无所惧,于阵中亦能杀敌!”顿了顿,孟清和接着道,“标下愚见,百户莫怪。”
  沈瑄没有出声,也没能反驳。
  怎么反驳?难道说孟清和的话不对,是歪理邪说,一派胡言?那岂不是说明军战阵不是北元骑兵的对手,顺带把诸如徐达常遇春李文忠蓝玉等猛将一起藐视了?若承认孟清和一番话正确,就是自打嘴巴,承认自己犯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明明是杀敌报国之士,却硬要给人扣上一定“冒领军功”的帽子。
  左思右想,沈瑄发现,他只能承认自己是错怪了孟清和,对方的战功很“实在”,没有任何可质疑之处。
  沈瑄开始正视孟清和,以一种极为认真的态度。恍然想起自己曾在战场上救过他,当时,这个瘦弱的少年,正用一杆长矛刺向一名鞑子。
  充血的眼睛,凶狠的表情,像足了草原上刚出狼窝的狼崽子。
  因此,沈瑄记住了他,想起了他。
  或许,他真的错怪了对方。
  须臾,沈瑄突然站起身,向孟清和一拱手,“是沈某之错。”
  孟清和愣了一下,有些糊涂,这么轻易就认错?
  这不合常理!
  没等孟十二郎缓过神来,沈瑄又继续说道;“听闻孟小旗曾是童生?”
  “回百户,此言属实。”
  沈瑄点头,随即摇头,轻叹,“可惜了。”
  孟十二郎一头雾水,可惜?
  “若能继续科举,立于朝堂,定为文官楷模,朝廷栋梁。”
  孟清和:“……”
  这是夸他呢?
  想起之前壮烈的马总旗,孟清和咬牙,敢情这么夸人,是沈百户这一系的优良传统?
  而且他发现,眼前这位百户大人的性格,貌似和他印象中的不一样,很不一样。
  有匪君子?
  他想给自己一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