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清欢只是笑。
  “那今天接下来要做什么?”
  清欢想了想,把自己那部老爷手机给拿出来:“换个新手机。”
  loris把他那部手机拿过来,颠了颠:“啧,这种手机都多少年前的了,就算是老爷爷老奶奶也都不用这个了。”
  清欢没有说的是,他拥有这部国外牌子手机的时候绝对是国内最早一批的。
  “走吧,哥哥今天正好有空,陪你去挑手机去。”loris把烟头一掐,补充道:“如果钱不够哥哥可以给你友情资助一些。”
  “够了。”
  清欢把自己的包敞开让loris看,里面一大叠的钞票。
  loris惊得眼睛都瞪圆了,然后动作很是镇定地帮他把拉链给拉上,一本正经地说:“小家伙,你一定不知道什么叫做‘财不外露’。”
  第13章 天有异象
  清欢终于去上学了。作为一个转学生难免会引人瞩目一下,更何况还是一个长相出众的转学生。虽然转学生难免会受到一些排挤,可是大家更多的是对他的好奇——毕竟在高二开学一个月以后才转来一中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如果他的成绩不是非常优秀,那么就是其身后有什么背景。可是那些八卦的同学的问题都被清欢四两拨千斤掉了,根本没有得到什么明确的答案。
  清欢的同桌位置是空的,不过看那锁着的抽屉,应该是有人的。
  而清欢昨天来校见到的那个季知秋就坐在他的后座,从进教室开始不是在睡觉就是在玩手机,而那些老师好像都习惯了,也没有人去叫他——只有郑老师的语文课,他因为打瞌睡被叫去罚站了。
  因为心情不爽站起来的时候还踹了一脚课桌,磕得清欢的椅子都向前挪了挪——真是个暴躁的脾气。
  郑老师无视了他,继续上课:“‘琴者,心也。琴者,吟也。琴者,情也。’这句话要怎么来解读?”
  底下的学生没有一个人举手——看得出来郑老师今天心情不怎么好,就算知道一点也不要撞到枪口上去。
  郑老师凌厉的目光在台下扫了一圈,最后放在低着头翻书的清欢身上:“清欢,你起来说一下你的看法。”
  清欢站起身来,在众同学同情的目光中开口:“这句话说的是琴是一种自娱的雅乐,而不是用来取悦别人的道具,自娱自乐,发乎于心,寄情于琴。李贽这个人一生放荡不羁,崇尚自由,他的思想被很多人认为是异端学说,与传统的儒家思想相悖。他常常以琴来论理,他说的琴其实某种意义上代表自己,他追求自然天性,不想被礼教给束缚。”
  其实郑老师把清欢叫起来回答问题,也真的没有期待他能够解读这句话,更别说那么深层的含义了,他甚至连自己下面准备科普的李贽这个本人都给提到了……
  “老师?”见郑老师没有回应,清欢叫了一声。
  “哦,坐下吧。”郑老师点头,“你说得很好,看来平时还是看了不少书的,很好,课本的知识固然重要,可是我们也要开拓一下自己的思维……”balabala……
  高二一班的同学几乎是一致认为,这位白清欢同学一定是以优秀的成绩进一中的,肯定是——但是,他们很快又颠覆了自己的想法,因为白清欢同学的课程发挥太不稳定了——
  比如说:数学课上几何课让他上去做题目,结果乱七八糟的,而下一节的化学课他却对那些化学物质反应很感兴趣,甚至在化学老师引用古代方士炼丹的例子时还给予补充,到了物理课对于电磁感应、交变电流这些知识点却似乎一无所知,英语课上在其他人都说美式英语的时候竟然能说一口称得上流利的英式英语……最后美术课课堂布置了素描作业,大家都在做作业,他却在一旁干看着,老师问他,他说自己不会素描画,老师又问那你会画什么画,他的回答是——水墨工笔。
  他真的很特别,谁都能感觉得出的特别,和周围人不一样的特别——可是,平心而论,这种特别并不会让人觉得讨厌,他身上有一种很奇怪的特质。是什么呢?谁也说不上来。
  最后一节自习课结束了,清欢正在收拾自己的东西,就椅子被踹了踹,转过头看到了撑着下巴看着自己的季知秋,他笑问:“有什么事吗?季同学?”
  季知秋看到清欢的笑容莫名觉得心烦,皱眉道:“哎,你不用吃午饭的吗?”
  “嗯?”清欢不明白。
  “中午的时候大家都去吃午饭了,你却没有去,你不饿的吗?”
  清欢回忆了下,自己确实没有吃午饭——因为他当时正在看那几道数学几何题的解析,等全部看明白了,下午的课就开始了。他并不觉得肚子饿,可是这在别人眼中是奇怪的。
  “哦,我早上吃太多了,中午就没有胃口吃不下东西,现在感觉是挺饿了,那我先去吃东西了,季同学,你也早点回家吧,再见。”说完清欢就背着自己的书包慢悠悠地走出了教室。
  季知秋看着他那慢吞吞的速度,哪里像是“饿了去吃东西”的样子啊。
  真是个奇怪的人……自己那么关注他干什么啊……
  清欢晃荡晃荡晃出了校门,在去公交车站的路上,一拐角就看到了几个穿着校服的男生围着一个大叔,好像在买什么东西,清欢偏头去看了一眼,什么都没看到,于是继续往前走,才走了几步,就被那大叔叫住了——
  “同学同学,过来看看,有没有要买的?我这里可都是绝版的哦,印刷超好的……”
  清欢闻言觉得有点意思,果断回去看,那几个男生看了他一眼把什么东西塞进自己背包里就走了。清欢看了一眼,那大叔包里的原来都是一些书,花花绿绿的,颜色很鲜艳——
  清欢抬头看大叔:“这是什么书?小说吗?”
  那大叔被清欢blingbling的眼睛给闪到了,一个激灵,那澄澈的眼睛让他突然升起了一股罪恶感,干笑:“不,不是小说,是漫画……”
  “什么漫画?”清欢看到了“美女”、“爆”……还没看清楚,那大包的拉链就被拉上了——
  “这个,不大适合你……还是下次吧。”一个卖黄漫的大叔,还是第一次对自己的顾客说“no”的——眼前这少年的气质太干净,感觉如果自己卖这种东西给他的话真的是在犯罪啊……
  清欢眼睁睁地看着那位大叔逃也似地跑走了,有些莫名其妙,转过身来就看到了斜背着包的季知秋,他正骑在自行车上,对自己露出讥讽的笑容——
  “你是没长脑子吗?”
  “……”
  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不可爱吗?
  清欢正要说话,突然天上一道惊雷,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乌云压顶,看样子又要下雨了——最近的天气太奇怪,大雨小雨交替来,即使现在晴空万里,变天也是分分秒秒的事……
  季知秋见清欢抬头看着天发呆,道:“你真的是白痴啊?都要下雨了,还不快走,想要被淋雨吗?”
  清欢反应过来,对季知秋说:“哦,谢谢,你也小心点,雨天骑车不安全。”说完转身就走了。
  季知秋盯着清欢离去的背影发愣,一直到人看不见背影了为止。他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踩上脚踏,加速踩着往前去了。
  清欢回到家是将近半小时后的事了,那天黑得厉害,等清欢到家的时候,已经憋到了极点,一场暴雨终于开始了。
  洗完了澡,清欢捧着蓝莓奶酪蛋糕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外面电闪雷鸣,也不影响电视里面的欢歌笑语。不经意按到一个收费网络电视台,看名字就知道是神神叨叨的节目,两个主持人正在采访一个地中海发型的中年男人,那个男人穿着黄色的道袍,严肃着一张脸,做深沉状,很是肯定地说:“……相信你们也感觉到了吧?最近这天象都不大对,雷雨交加,电闪雷鸣,变天变得厉害,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女主持人很是迫切地问。
  “这有一句话听说过了没有?”神秘兮兮的样子。
  镜头完全打在了他的身上,他获得了所有的关注,这才慢悠悠地说:“这天有异象,必有妖孽啊。”
  两个主持人都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追问着“妖孽”的事情,中年男人继续侃侃而谈……
  清欢没有再看下去,他放下蛋糕,光着脚踩着地毯走到了窗前,拉开窗帘,看着那天空不时划过的闪电,紧接着雷声一道又一道,似乎要震慑天地……
  “天有异象,必有妖孽……”
  清欢喃喃着,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远处一道赤红色的闪电划过天际,击中了沂城第一山司福山的山顶,隐隐可看见那边的火光……
  第14章 狐变
  雨夜。
  穿着校服的少女疯狂地往前跑,边跑还往后看,似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着她——
  “救命啊!救我——救救我——”呼救声很大,可是雨声更大——完完全全被遮盖住了。
  一只白色似犬似猫的动物倏地一声出现在她的身后,足足有一米多高,褐红色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出诡异的光芒。
  少女的前面是一堵墙,死巷不通。
  “求求你……放过我……放过我……”
  少女瘫软在地,光裸的脚因为碎石早已伤痕累累,头发凌乱地披在肩上,脸上泪水和雨水混合在了一起……
  那白色的动物爪子在地上伸缩,猛地扑了过去——
  “啊!”一道凄厉的尖叫声回荡在巷中。
  有几户人家听到异声从窗户探头去看,什么也没看到,也就随它去了。
  雨越来越大,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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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被雷声弄得睡不着,清欢去书房找了本书看,最后躺在窗边的沙发上就睡着了。醒来是因为阳光直射在脸上,太亮了才醒过来的。清欢推开窗,雨后早晨的空气很清新,让他想起了以前在山中的岁月。
  早饭是舒芙蕾蛋糕和红茶,然后换上校服出门。在出门的时候刚好遇到一家搬家公司的车进来,估计是新的住户搬进来了。小区的门卫看到清欢的时候打了招呼,还问他要不要喝新鲜的豆浆——这门卫对清欢很有好感,说是很久没看到这么乖巧听话又独立的小孩了。清欢委婉地拒绝了,出小区走到公交站的时候,刚好有一辆公交过来——一切都很平静,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早晨。
  到了学校,清欢到达的时间也刚刚好,还有十分钟就上课了,教室里的人都来得差不多了——他的同桌还是没有来。
  “白清欢,你的英语作业呢?”英语课代表过来收作业。
  清欢把英语作业本给她,紧接着其他课的课代表也来收作业了,把清欢围住,这情景就像是来要债一样,清欢把作业本和卷子一一交给他们。
  学生的生活就是这样,光是功课就可以把他们的生活给占满了。
  清欢把四周稍微观察了一下,后桌是那个季知秋,撑着脑袋在那玩手机,他的同桌是个带着眼镜的男生,现在正在偷偷看漫画书,自己的前桌是个胖乎乎的男生,脸圆圆的,像个包子,此时也正在吃包子,一股浓郁的肉包子味道,而他的同桌还没有来——他记得应该是个女孩子吧,扎着马尾,样子倒是记不起来了。
  说曹操曹操到,在上课前的三分钟,那女同学才来了,长发披肩,有些凌乱,校服似乎还有些湿,白着一张脸默默地走进来,整个人看上去就有些不对劲,不过同学们都各顾各的,也没有人搭理她。清欢还注意到,她走路的时候脚一拐一拐的,似乎受伤了。
  女孩抬头,目光和清欢的对上,然后漠然地移开了。慢慢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她的那个书包也是湿哒哒的,像是从水里浸过了一样,可想而知里面的书本是什么样子。但是她神情自若地把书本和文具拿出来,那些课代表来收作业了,她说了句“忘记带作业了”就不理他们了。
  清欢看着那女孩子的后脑勺,若有所思——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
  上午的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
  清欢跟着其他同学一起做热身运动,然后是跑步,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这些运动量对清欢来说是游刃有余,跑到后面很多男生都喘气得厉害了,清欢气息还能维持住平稳,运动体能似乎也很好的季知秋跑在清欢身旁,扭头看他:“不错嘛,看起来弱鸡似的,体能不错。”
  清欢只是对他笑,可是他一笑季知秋就对他翻白眼,加速超过清欢往前去了。
  清欢跑完1000米,无意中往女生那边看,那个叫做林菱的女孩子被其他女同学落下了一大截,以有些奇怪的姿势拖着脚坚持在跑,一直跑到了最后。
  跑步以后就是自由活动时间,女生通常去打羽毛球或网球,男生打篮球或踢足球。
  季知秋喝完运动饮料,往清欢那边看,见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在那儿发呆,他皱了下眉,走过去:“喂,你要不要……”一起去打篮球……
  话都没说完,就看到清欢径直往前面走去了,然后季知秋就眼睁睁地看着清欢走向了班里的一个女孩子,然后蹲下去和那坐在地上的女孩子说话,季知秋的额角抽了抽——自己是有病才和他搭话……
  这边,清欢正在问林菱:“你没事吧?我看你脚好像受伤了。”
  林菱低着头,不去看他:“我没事。”
  “你真的没事?”清欢指着她的脚:“你流血了。”虽然穿着长裤,可是她的血已然把裤脚都给渗透了。
  “和你没有关系,滚。”那个“滚”字带着阴狠的意味,很难想象从一个女学生口中说出来。
  清欢笑眯眯,把她扶起来:“我带你去医务室吧,我记得医务室离这里不远。”
  “我说了,让你滚!”
  两个人正僵持着,体育老师过来了:“怎么了?”
  “老师,林菱同学脚受伤了,我送她去医务室。”
  “哦,受伤了啊,怎么不早说,怪不得刚才跑步跑成那样……那你送她去吧,有事来向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