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馆主看了眼讪笑的手下,又看了眼光溜溜的常乐,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他挥挥手让李威下去领赏,然后转向常乐说道:“在下不叫变态,叫秦绶。”
  常乐瞪大了一双猫眼,脸腾的一下红了,一字一顿的骂道:“禽兽!”
  这货居然还敢调戏他!
  秦绶:……
  旁边伺候的俊男美女们都忍不住背过身,肩膀一抖一抖的。
  秦绶有些心累,“去给他拿件衣服过来。”
  然后对着常乐澄清:“不是那个禽兽,我姓秦,单名一个绶字,是绶带的绶。你叫什么名字?”
  常乐愣了一下,倒是没再骂人家禽兽,“常乐,经常的常,快乐的乐。”他想了想,还是红着脸问道,“你干嘛把我绑过来?”
  “我不知道他们居然会把你……把你脱光,还是夹着带过来的。”说起这个,秦绶的面色有些尴尬。
  “我是青云山内门弟子,师从青云派掌门。师尊他老人家算到今日这里会有个有缘人出现,让我来带他回去拜师。”秦绶正经的时候其实很有些仙风道骨的感觉,如果忽略他身旁的一众美人的话。
  常乐点了点头,“哦,那我跟你回去。”
  其实常乐的内心想的是:一般小说主角到这都会拒绝这个门派的邀请,然后被这个门派的人追杀,等等级升上来之后再灭人家满门。但是小爷跟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因为小爷打不过人家。
  丫鬟很快拿了衣服回来,常乐拿着衣服看了半晌没动。
  秦绶以为他害羞,“要不让小鱼儿带你去里间穿?”
  这话一出常乐又涨红了脸,秦绶瞬间觉得自己这句话很有歧义,刚想解释,就听见常乐说道:
  “我不会穿。”
  ☆、第9章 第八章
  最后还是小鱼儿带着常乐去换的衣服。
  小鱼儿就是之前秦绶右手抱着的美男,是青云门的外门弟子之一,因为长相姣好被秦绶挑到身边。
  伺候着常乐穿好衣服,小鱼儿伸手准备把常乐脑袋上的搓澡巾扒拉下来。
  常乐一看顿时炸毛,往后一倒就躺在了软塌上,双手捂住头巾——里面的耳朵,尖叫一声:“你干啥?!”
  在外间等候的秦绶听见声音,探头进来一看,面色古怪的调笑道:“好呀你个小鱼儿,是本少爷长得不够俊俏还是平日里对你不好?在我眼皮子底下竟还敢肖想你小师兄?”
  外门弟子的排行在内门弟子之后,见到内门弟子都要称一声师兄。
  小鱼儿脸色一白,顿时就跪下了,“小鱼儿不敢!”
  秦绶是个纨绔,可是对下人并不苛责,甚至比一般世俗少爷待下人更好。
  秦绶入青云门以来不知提携了多少外门弟子,都是因为外貌出众被选到秦绶身边。虽然身份还是外门弟子,可是份例加倍不说,时不时还会得到秦绶的赏赐,比外门弟子不知要舒坦多少。
  每年都会有新的弟子进来,也每年都会有旧的弟子被分配出去。出去的那些若是秦绶自己厌弃了的还好,至少每月的份例比普通弟子肯定多上一倍。可是如果是因为背叛了秦绶被发配出去的,那下场可就是剥皮抽骨、丢进思过崖。
  小鱼儿是见过几次那种场面的,所以他是真不敢背叛秦绶。
  秦绶没说话,一双桃花眼半张半合的盯着他,似在看一样死物。
  倒是常乐感觉气氛不对,连忙说道:“他就是想把我头巾拿下来,不是你想的那样!”
  “哦?”秦绶对自己的小师弟却温柔的很,听了常乐这话点了点头,对小鱼儿说道:“回去以后自个儿去领份差事吧。”
  这话就是要把小鱼儿分配出去了。
  小鱼儿逃过一劫,好歹留下一条性命,连忙朝常乐感激的笑笑,乖巧的应了声是。
  秦绶则是蹙眉盯着常乐的头巾,“你这头巾……未免丑了点?”
  常乐:……
  要不是秦绶手下那个山鸡精,他现在用的还是自己家带出来的帽子呢,哪用围着这个土不拉几的头巾?而且还是搓澡巾!
  常乐气了个倒仰,但是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人知道他在气什么,所以也只能自己的苦自己咽。
  过了好一会儿,常乐都没说话,秦绶看了眼他的头发,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语气沉痛的说道:“没事,头发没了还会再长的。”
  常乐:???
  怎么说的跟他脑袋秃了一样?刚刚那蜡烛里的东西难道还有脱发的功效?
  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再看看秦绶脑袋上天线宝宝同款天线——发髻,顿时明白对方这是以为自己头发被剪了才不肯摘头巾。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他现在也找不到其他合适的理由。常乐只好在秦绶同情的目光中,一脸沉痛的点了点头。
  从秦绶那要过来一块布料,裁成方巾给自己弄了个暂时能看的造型,常乐看了看身上,还是将手机塞回了脑袋上。
  回到外间,由于常乐不会穿这古代的衣服,给所有人留下了一个“四体不勤养尊处优的小少爷”的印象,秦绶想了想还是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仔细讲了一遍。
  青云山位于落叶城北方,其上的青云门是云国供奉的修仙门派。
  其实青云门算不上多大的门派,在修仙者的世界中处于末流,不过护佑一个人界边缘的小国也算是绰绰有余。
  青云山只有微末的一点灵脉,所以青云门的内门弟子不多,目前也就掌门座下四人和两个长老座下共三人,常乐入门之后就是这一辈的小师弟。不过外门弟子多如牛毛,负责杂役或者内门弟子的起居。
  掌门座下弟子除了大师兄,其他都是通过卜算在各处捡来的。掌门捡了二师兄,二师兄捡了三师兄,三师兄捡了秦绶,如今秦绶来捡他。长老门下的反而都是正儿八经通过内门试炼收来的。
  恰好这次卜算出来的地点就是秦绶的产业,秦绶顺路过来看了眼,还收了几个漂亮的男孩准备带回去。
  至于秦绶怎么知道掌门说的人是他而不是玉河——
  “师傅说能被人领到我面前的就是小师弟。”秦绶如是说。
  常乐:……
  还真是一个随心所欲的门派。
  既然接到了常乐,秦绶也不打算继续在这待下去,准备天一亮就启程回青云山。
  常乐在软塌上打了个盹儿就被人拉起来,临行前秦绶问他有没有惯用的奴仆要捎带上。
  其实一般的内门弟子是不允许带家仆的,毕竟家仆能做的,青云门内数以万计的外门弟子也能做。可是介于常乐是个连衣服都不会穿的小少爷,而且此次来接他的是秦绶这个奇葩,所有人都选择性的无视了这条规矩。
  常乐杵着脑袋想了想,自己来这之后认识的人只有两个,一个跑了,另一个虽然夹着自己到处乱跑,但是好歹算是帮了自己一个忙。
  回忆起李威说的那句“成了仙后可别忘了我李威”,常乐想着自己不能食言而肥,说道,“就昨天那个叫李威的吧。”
  秦绶惊了:小师弟口味这么重?
  常乐看着秦绶惊讶的表情,点了点头表示确认:就是那个老山鸡。
  于是在秦绶诡异的目光下,常乐带着一个干瘪如山鸡的老头上路了。
  ☆、第10章 第九章
  虽然已经知道自己来是修仙的,但是真正看到秦绶手一挥就能将偌大一个宅子收进手里,常乐还是惊掉了下巴。
  这可不是以前电视上看到的五毛钱特效。
  见常乐眼巴巴的盯着自己手中的纳石,秦绶感觉自己终于捡起了师兄的威严,轻咳了一声正色道:“这是纳石,我在里边存了几套屋子,免得哪天没地方住要风餐露宿。这东西整个云国也就两颗,一颗在皇室宝库,一颗就在你面前。”
  分明就是在炫耀。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见面就骂过秦绶,常乐半点也没感觉到这师兄的威严,闻言点了点头就不再看那石头。
  他就是想看看实物长什么样而已,毕竟看了那么多年小说,还不至于被一个储物石吓到。小说里这都是标配好嘛!
  只见常乐抬头望了望天空,淡定的问了一句:“鸟怎么还没来?”
  秦绶:……
  说好的没见过世面的可爱小师弟呢?为什么见到仙家手段就这个态度?还问他接引的灵兽怎么没来?小师弟这流程走的比自己都熟悉!
  没有达成炫耀的目的,秦绶一脸郁卒的招手,立即有人吹响了竹哨,天边隐约出现一个黑点。
  黑点迅速扩大,很快便显出真身——那是一只通体白色的巨鸟,全身只有一双眼睛是通透的红色,显得格外神气。
  “这是青云门圈养的风隼,性格温和,速度比得上一般修士御剑,最适合载人。”秦绶介绍道,“掌门估计等急了,咱们尽快回去。”
  说完,秦绶拍拍风隼的翅膀,那巨鸟就低下了头,顺从的让秦绶踩着自己的脑袋走到背上。
  常乐后退两步仔细看了看这所谓的风隼,心道:这不是放大版的鸽子吗?
  一时间有点无语,常乐跟着秦绶,依样画葫芦的走到风隼身上站定,后边跟着的是秦绶身边的一众美人。哦,还有个老山鸡。
  秦绶:“你们坐下吧。”
  一群人应声坐下,常乐盘起腿坐在秦绶身边,风隼载着他们起飞的同时,一道光幕从秦绶手上脱出,将所有人笼罩在其中。
  大概是挡风的法宝。
  常乐看看身边站着的秦绶,“师兄怎么不坐下?”
  秦绶顿时一脸自傲,常乐还以为他要说为了保护他们之类的大义凛然的话,结果这货一张嘴说出的却是:“踩过,脏。”
  常乐:……
  洁癖就洁癖,乱摆什么表情。
  此时常乐对四师兄的第一印象就是:洁癖又花心的纨绔师兄。
  青云山离落叶城真的很近,近到常乐还没来得及想象师门是什么样子就到了。
  忘了说,落叶城其实就是云国的都城。作为云国供奉着的修仙门派,青云门选择在这么近的地方修建山门,其实也是为了在特定时候能够照拂到云国的皇室。
  青云门坐落在青云山的山顶,坐在风隼的背上往下看,整体的建筑风格跟落叶城内的皇城差不多。常乐估摸着两处都是皇室修建的,修仙门派虚无缥缈的一个保护,还真够值钱。
  青云山不算高耸,还有一条极为宽广的大道从山脚直通山顶,仔细看却是数不清的台阶,如今上面点缀着不少人影拾级而上。这样一来青云门倒不像个修真门派,却是个香火旺盛的道观了。
  风隼载着二十来号人,稳稳当当的落在了青云门山门前,引起门口一些百姓的叩拜。
  这些百姓闭着眼睛低着头,嘴里念念叨叨的,无非是“求神仙保佑福寿安康”之类的话语。直念得常乐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来学坑蒙拐骗卜卦算命的活计。
  秦绶像是见惯了这种场面,拍拍常乐的肩膀,示意他跟上自己,然后目不斜视的越过这些百姓往山门里走去。
  山门是两根古朴恢弘的石柱,中间一块同样材质的牌匾上龙飞凤舞的写着青云两个大字。
  常乐左闪右挪的避过地上这些人,越过山门时身体一轻,突然耳边就清净下来,身后十步远的那些声音被完完整整的阻隔在外。
  门内门外不过一步距离,却似乎突然从人间跨入了仙境,这种恍惚感让常乐愣在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