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高歌抿唇笑了笑,并未说话。
  顾川心潮涌动,突然间又好像燃起了当年那股热情,他张了张嘴,刚要说话,忽闻旁边有人唤道,“这不是顾导吗?好多年不见了,什么时候回国的?”
  扭头望过去,顾川这才注意到旁边的那一桌,坐的正是大编剧白戈,国内目前最火的编剧之一。
  “原来是白大编剧,真的是好多年不见了,”
  顾川很快就回过神来,拉着高歌走过去,笑着寒暄,“我刚回国不久,这不还没来得及联系大家,怎么样,这些年还好吧。”
  白戈正是跟暮云泽一同进来用餐的男子,他身材很瘦,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装,架着一副无框眼镜,嘴角挂着笑,看上去特别无害,但是眼神却透着一股精明。
  “挺好,你呢,听说刚在电影节上拿了奖,现在风头很盛啊。”
  “哪里哪里,不过是凑巧幸运罢了。”
  顾川摆摆手,扭头望向暮云泽,顿了一下,问道,“这位是……”
  “这位就是……”
  白戈刚要介绍,就见暮云泽站起身,伸出手,勾唇道,“暮云泽,顾川顾导演,久闻大名。”
  第26章 红色用来引他犯罪
  顾川怔了怔。
  慕姓本来就不多,能跟白戈坐在一起的,必然在海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海城名流中,姓慕的只有一家,作为慕家唯一的继承人,慕参谋长的嫡孙,暮云泽这个名字,早已是如雷贯耳。
  森瑞旗下的影视公司,在国内也是首屈一指,顾川回国拍戏,本来就有意向拉森瑞来投资,今天这场偶遇,对他来说,简直是正中下怀。
  他谦逊道,“慕总客气了,我哪儿有什么大名,无非是打打闹闹,混口饭吃。”
  慕云泽淡淡扯了扯唇角,“顾导谦虚了。”
  他说着将视线落在高歌身上,不动声色的打量。
  高歌平时喜欢颜色偏激的服装,比如黑色,深蓝色,大红色,明紫色……
  她肤色白,长相又美艳霸气,这些颜色也的确撑得起来,相反,女孩儿们喜欢的白色粉色系的衣服,她的衣柜里却很少见。
  用高歌的话说,白色衣服是用来在外面装纯的,红色是用来引他犯罪的,而他也的确喜欢她一身火红的样子,热情又妖娆。
  以前,这句话在他听来,是高歌讨他欢心的情话,但是今天,看着她穿着一身白裙跟顾川一块儿用餐的时候,他才知道,她说的是实话。
  装纯吗?在顾川面前……
  慕大总裁的眼神深了深。
  顾川察觉暮云泽的眼神,笑着拉过高歌介绍道,“我来介绍下……”
  “不必,”
  慕云泽打断他的话,似笑非笑的看着高歌,“我跟高小姐很熟。”
  顾川愣了一下,面色有点尴尬,牵强的笑了一下,说,“是吗,小歌,怎么没听你说呀。”
  高歌看了一眼慕云泽,唇角笑容十分自然。
  “慕总开玩笑呢,我前段时间刚签了森瑞旗下一个品牌的代言,跟慕总有过几面之缘。”
  “原来如此,”顾川笑了笑,“看来今天大家在这儿相遇,冥冥中也是一种缘分。”
  慕云泽没说话,伸手拿过醒酒器缓缓的晃动。
  “高小姐喜欢白色?”
  他冷不丁问了这么一句,有点莫名其妙,但是高歌却懂了。
  她笑了一下,“喜欢。”
  慕云泽手指顿了半秒,抬眸扫了她一眼,不咸不淡道,“白色太素净,不适合你。”
  高歌指尖儿轻轻缩了一下,唇角笑意不减,“我觉得挺适合的。”
  她说着扭头问顾川,“顾导,你觉得呢?”
  顾川挺喜欢高歌这身打扮,干净不媚俗,漂亮不妖艳,纯洁无暇。
  “各有各的欣赏方式吧,我觉得很漂亮。”
  “啪——”
  醒酒器重重的放在桌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
  高歌神色一顿,看了眼暮云泽。
  对方握着高脚杯,表情平静的品酒,似乎刚刚那一声响动,并不是来自他,尽管这样,还是能让人察觉出他那一瞬间的不悦。
  顾川神色略微尴尬,气氛一下子有些冷场。
  白戈看了看顾川,又看了看暮云泽,清了清嗓子圆场,“听说顾导最近在筹备电影,这一回国就开始工作,你还真是你顾川的风格。”
  “还是白大编剧的消息灵,你也知道我这人,闲不住,”顾川半真半假道,“别人不找我导片,我得自食其力吧,不然在这圈子,早就饿死了。”
  白戈饶有兴趣道,“筹备的怎么样?什么时候开拍?”
  “八字还没一撇呢,”顾川苦笑,“也就剧本刚定下来,其他的都还没影,资金有限,不然我也不会请小歌帮忙,可以帮我省点片酬。”
  “哦,这么说已经定下是高小姐来演了吗?”白戈挑挑眉,“没想到高小姐还挺受导演青睐的。”
  顾川没明白过来,“什么意思?”
  白戈笑了笑,“《醉倾城》剧组的谢导也很欣赏高小姐,当初写剧本的时候,专门让我将那个角色跟高小姐的形象融合一下,不过后来因为一些原因,高小姐错过了这个角色,谢导一直挺遗憾的,顾导,你真是走运,捡漏了。”
  顾川笑了笑,“所以说赶早不如赶巧,这也是我跟小歌之间的缘分。”
  话音刚落,慕总“嚯”的站起身,大步朝外走去。
  高歌松了口气,暮云泽要是不走,她就要找借口离开了。
  “慕总今天有点不舒服,情绪可能不太好,顾导别介意。”
  顾川回过神,朝白戈笑了笑,“没关系,白大编剧一个人,要不要跟我们拼一桌。”
  “不必了,我一会儿还有点剧本要改,下次再约。”
  白戈说着站起身,招来服务员,买了单,告别离开。
  顾川有点遗憾,本来觉得这个机会难得,想好好跟慕云泽熟络熟络,没想到没说上几句话,对方就走了,看来外界所言不虚,的确不是个好相与的人。
  “走吧,我们继续,菜都要凉了。”
  高歌点点头,心情却不如来的时候那么轻松。
  慕云泽从餐厅出来的时候,柯木青已经将车子开到了门口,他拉开车门直接上了车,拧着眉对柯木青道,“回公司。”
  柯木青察言观色,一眼就瞧出慕云泽的心情不太好。
  他没有多问,启动车子离开。
  慕云泽按着太阳e,眉头成一个“川”字。
  天气突然转凉,昨晚睡觉的时候,他忘了盖被子,今天一早起来就发了烧。
  他一个人住,生活上的很多事情自然没有那么细心,以前跟高歌在一起,这些事都是她在打理,什么天气穿什么衣服,他完全不用心。
  就算她去外地拍戏,变天的时候也会跟柯木青打电话,帮他准备衣物,提醒他保暖,三年养成的习惯,果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戒得掉的。
  “那天,你找她签约的时候,她什么样的表情?”
  突然地,慕云泽问了这么一句,没头没尾,但是柯木青却一下子就知道他在说什么。
  “高小姐很平静,她似乎一早就预料到了一样。”
  至少他没有在那张脸上看到一丝意外,当然也没有痛苦。
  他们之间不像是慕云泽单方面的结束这段关系,更像是合约到期,银货两讫,谁也不欠谁。
  慕云泽的眉头皱得更深,是一早就预料到,还是一早就预谋着……
  第27章 分了手为他守身如玉
  看完最后一页,高歌合上剧本,蜷着腿,盘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蜂蜜水,小口的抿着。
  顾川给的剧本她刚看完,不得不承认,这是她这两年来看过的最好的剧本,比《醉倾城》还要出色。
  剧本的名字叫《宿命》,讲述的一个杀人犯和他养女的故事。
  二十年前的一个雨夜,刚满二十岁的货车司机,因为疲劳驾驶,撞上了一辆摩托车。
  当时车上的两个人伤势严重,货车司机是个孤儿,家里只有一个相依为命的nn,因为害怕被判刑,索赔,就残忍的开着车子从摩托车上碾压过去,肇事逃逸。
  二十年前的没有监控,又加上连续几天的暴雨,洗刷掉了所有的罪证,案件陷入了僵局,两个月没有任何进展,新闻从一开始的广受关注,到后来已经鲜少问津。
  死亡的是一对夫妻,出事那天刚回下参加完男子父亲的葬礼回来,就遭遇横祸,这对夫妻经营着小本生意,有一个不到五岁的女儿。
  因为父母去世,小孩儿便成了孤儿。
  那个年代谁家也比谁家有钱,没人愿意平白无故多养一个小孩儿,僵持了半个月后,孩子最终被送去了孤儿院。
  一个月后,一个年轻的男子,收养了这个孩子。
  二十年后,女孩儿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姑娘,从市里最好的学校毕业,当了一名美术老师,小伙子也成了四十出头中年人,终日在汽车修理中心,吸着最劣质的烟,干着最累最脏的活儿,他的心里却比任何人都幸福,因为他有一个漂亮出色的女儿。
  故事就是围绕着这两位主人公展开的,一段畸形的情感,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一个无法轮回的宿命,一切的一切都注定了故事最终的悲剧。
  《宿命》的台词特别精炼,单单只是看了剧本,她的心情就久久不能平息。
  顾川的选材很偏激,高歌一眼就看出来,他是冲着明年的年初的金鹿奖去的。
  如果养父那个角色选角选到位,这倒不是不可能。
  她很少遇见这么好的剧本,这会儿也的确心动。
  程俊然吊威亚摔伤了,方糖这几天一直在医院照顾他,身边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高歌暂时也拿不定主意。
  “叮——”
  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高歌放下杯子,抓过手机一看,动作顿了一下,随后摁了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