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赵亚踢了叶秋毅一脚,他这才回过神来,讪讪一笑,不敢继续说下去。
“是啊,若是想见我,早该来了,何至于让我等了这么久……”郝欢颜呢喃道,嘴角渐渐泛起苦涩的弧度,“好,我知道了,等这次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就回国。”
恰在此时,佣人打开了电视机,放起了叶秋毅每日必看的m国新闻节目,美艳的女主播不带一丝感情波动的报道道:
“华旗银行财团日前已经成功收购了y国皇家壳牌石油公司,这是该财团目前收购了第十家市值超过百亿的大型企业……”
———————————————————————————————————————
肯尼迪国际机场。
俊美高大的男人在保镖的簇拥下,一边讲着电话,一点快步从私人飞机里走了出来。
他的秘书适时迎了上去,将几份文件摆在他面前。男人一目十行,快速浏览,确定没有问题后,便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突然,男人的脚步猛地一停,怔怔的盯着前方。
困惑的秘书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就见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面是一个艳丽妩媚的东方女子正低着她高贵的头颅,俯瞰芸芸众生。
秘书认识这个女子,阿黛拉·郝,当今最炙手可热的女明星。为了她,秘书把《权势之争》这部剧刷了不下五遍,生性严肃的他,还破天荒的加入了她的粉丝后援会,可见对她有多么喜爱。
难道他们*oss也喜欢阿黛拉吗?天哪,光想想就觉得可怕好吗?
也难怪秘书会如此崩溃,因为追星这种事实在是和他们老板的人设不符。
他家老板封嵘先生,华旗银行财团现任总裁,神一般的可怕人物。在接管财团之后,以火箭般的速度扩大财团市场版图,一举击杀了不少老财团。发展时间虽短,但其控制的资产总额已超过几家老财团,跃居m国十大财团之首。该财团以华旗银行为核心,依靠它的巨额资金,向军火工业和民用工业扩张势力,控制了一大批著名的大企业和大公司,也是对外扩张最活跃的财团之一。
与封嵘天才般商业能力与之相对的,就是他的冷酷无情。在商场,对对手赶尽杀绝,绝不给他们留任何退路。在个人生活中,如同苦行僧一般,不论周围的名媛美女对他如何示好,可他连一个眼神都欠奉。
就在秘书忍不住怀疑自家*oss是不是性·功能有问题的时候,他居然对阿黛拉表现出不一样的态度。omg,难道老板终于等到他的春天了?
秘书咽了咽口水,假装不经意道,“boss,您对阿黛拉,很有好感啊?”
“阿黛拉……”封嵘重复这个名字,显然对此有些不习惯。
他瞥了秘书一眼,没有说话。秘书只以为触犯了他的忌讳,顿觉头皮发麻,刚想打个哈哈准备糊弄过去,却听自家老板突然发问道,“你呢,你很喜欢她吗?”
“当然啦!”一提及偶像,秘书什么顾忌都忘了,只剩下满满的崇拜之情,“阿黛拉那么漂亮,那么有气质,她就是我的女神!尤其是她挑眉微笑的时候,简直如同女王一般高贵,令人折服!啊,我好想有机会能亲眼见到她啊,一面也好!”
闻言,封嵘顿时抿紧了嘴唇,一言不发的往前走。待到秘书回过神来时,他家boss已经上了车,空荡荡的周围,顿时只剩下他一个人。
秘书:“……”
救命,我没开车过来啊!跪求总裁大大再爱我一次啊!嘤嘤嘤嘤~
飞驰的迈巴赫里。
封嵘坐在后座,掏出自己的钱包,一张旧照片顿时出现他的眼前,上面的女孩略显青涩,可艳丽的五官依旧夺人心魄,美不胜收。
封嵘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女孩的面庞,目光放柔,语气不无嫉妒道,“你们都喜欢她,知道了她长得有多漂亮,知道了她笑得有多好看,知道了她有多好多好。可她明明,明明……”她明明是我的。
封嵘呼吸一窒,
☆、第六十三章
相传,华旗银行财团总部有三大未解之谜。
其一,*oss到底是不是性·无能?
其二,*oss到底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还是双性恋还是什么都不恋?
其三,*oss经常莫名其妙的消失一段时间,无人能知其行踪,那么*oss他到底去哪儿了并且去做了什么不欲人知的事情了呢?
好奇心无比旺盛的秘书先生正在为了揭穿这些千古之谜而努力奋斗着!
于是他眼睛一错不错的盯着封嵘的一举一动,甚至连卫生间都不敢去,生怕等他一回来老板就又失踪了。
果然,刚一忙完手头的工作,看了看手机,封嵘就跟秘书打了声招呼,准备离开了。
勇敢的秘书先生在这一刻继承了无数先人的伟大意志,毅然决然的站出来,问道,“总裁,您要去哪儿?”
封嵘松了松领带,没有回答,只是看向秘书先生的目光冷得都快掉冰渣了。
秘书先生默默地后退一步,后背微弯,单手一摊,恭送道,“总裁您辛苦啦~总裁再见呀~”
封嵘点点头,然后头也不回地绝尘而去。
上任没多久的秘书先生擦了擦额角的冷汗,在这一刻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些会成为千古之谜了,因为想要解开,就必须得跨越总裁本人这座大山,可关键问题是——谁他妈敢跨啊!光对上眼神那一刻自己就快被吓死了好吗?
这天下午,郝欢颜简单乔装打扮一番,例行出来逛逛。
难的是个大晴天,天空一片碧蓝。
郝欢颜带着墨镜也不算突兀,可周身那与众不同的气质和精致艳丽的五官还是引来不少人的注意。
有人曾说,西方人看东方人都觉得一个样。其实这个说法并不算正确,比如对于郝欢颜,就完全不适用。
郝欢颜很美,这是一种超越了东西方人不同的审美观,挣脱于对美的客观定义,纯粹基于个人的主观感受。
对于西方观众来看,他们也说不上郝欢颜到底哪儿美,可单单就看她这个人,你就会觉得赏心悦目。加上她独特超凡的气质,只要是见过她一眼的人,都不能将她与别人认混。
所以在郝欢颜出现的第一秒,就有不少认出她的人窃窃私语,又是兴奋又是激动,有几个胆子大的,走过去向她索要签名,并请求拍照。
虽然被郝欢颜以私人时间,谢绝拍照的名义给拒绝了,但能跟偶像说上话,还是让这些人兴奋了许久。
郝欢颜坐在咖啡厅里,透过大大的窗户,托着腮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行人,心中五味陈杂。
她也不知道她还在期待什么,明明已经通过那么多渠道,委托过那么多人去寻找封嵘的下落,依旧一无所获。但她还是不肯死心,这些年来只要有空就必须出来转转,哪怕只有零点零零一的希望,只要能有与他相遇的可能,她都不想放弃。可结果……却从来都只会让她失望。
郝欢颜收好自带的筷子,结了餐点钱和小费,又赔偿了因一时激动而被她揉成一团的刀叉后,这才施施然的离开了。
顿觉劫后余生的餐厅老板和服务员们:耶~这个母霸王龙终于走了~我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开心~
忽然,开门声再次传来,一个俊美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示意服务员不用收拾,然后坐在了郝欢颜坐过的那个位置。
“又不吃蔬菜。”男人看着沙拉碗里独独剩下的紫甘蓝等蔬菜,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突然,目光一凝,望向了座椅上掉落的碎钻。
他认得这个,是郝欢颜戴在脖子上的纱巾的装饰品。他小心翼翼的捻起这颗碎钻,在指尖轻轻地摩挲着,然后用他的手绢包好,万般珍惜的放进了自己的胸前。
她从来都不会知道,在她茫然走过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一个人默默地跟在她身后,走过了她走过的路,看过了她看过的风景,品尝了她品尝过的味道。
天空蔚蓝依然,封嵘透过窗户,看着郝欢颜看过的天空,吃着郝欢颜吃过的东西,就像是假装他们还在一起。
天渐渐黑了,郝欢颜不想回家,索性去了她常去的一家港式餐厅。
“想吃什么啊,阿黛拉小姐?”相熟的餐厅经理笑着问道。
郝欢颜抿了抿嘴唇,道,“陈师傅在吗?我想吃他做的小兔包。”
“啊,这,这个……”经理一时语塞,眼睛一瞟,突然看见不远处的小帮厨给她使的眼色,顿时露出笑容,应声道,“在在在,陈师傅刚回来,您要想吃小兔包,我马上让他去做,请您稍等啊!”
“好,麻烦你了。”
不多时,郝欢颜的面前就出现了一小屉包子,打开一看,活灵活现的小兔造型十分惹人喜爱。
她夹起一个,放在嘴中,熟悉而甜蜜的豆沙滋味霎时让她笑弯了眼睛。
郝欢颜第一次来这家餐厅的时候,这里的经理就主动向她推荐了他们餐厅的新品小兔包。封嵘走后,郝欢颜无论吃什么都觉得没滋没味,不可置否的点点头。
谁知小兔包刚一上桌,那眼熟的造型就让郝欢颜有些晃神,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熟悉的味道更是让她红了眼。
但当她不顾经理的阻拦,急急忙忙地冲进后厨,正在做菜的人却根本不是她以为的那个人,而是一个陌生的中年厨师。
“这位小姐,您有什么事吗?”据说是负责做小兔包的陈师傅一脸神色莫名的看着她,郝欢颜张了张嘴唇,终是没能说出一句话,眼底的失落溢于言表。
可她未发现的是,在更远的储存间里,一个高大的男人背贴在墙壁,认真仔细的感受着她呼吸的每一分每一秒。
渐渐地,郝欢颜就成了这家餐厅的常客。而且每来一次,必点小兔包。
吃过了饭,郝欢颜离开了餐厅。
封嵘站在二楼,一手扶窗,一手捏拳,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蓝色的眼眸里盛满了不舍。
前世时,封嵘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自己已经死了,却还能在这个世间存留。
他还记得那支毒箭射向郝欢颜那一刻,自己的心脏仿佛都停止了。本能高于意识,他毫不犹豫的抱紧郝欢颜,挡在她面前。
利器刺破*的疼痛没能让他皱一下眉头,可女子哭红的泪眼却让他心痛到难以呼吸。
“别怕,颜颜……”封嵘费力的抬起手,擦了擦她眼角的泪,“只要你好好的……只要你好好的,就好。”
“朝政,凌家人可信……军权,我交给了叶老将军,他是你的亲舅舅,又素来疼你,想来不会背叛你……”
“为了以防万一,我两边都安插了人,你也不至于被动……还有,还有我亲自训练出来的暗卫,他们个个忠心耿耿必能保全你和我们孩子的周全……”
“阿嵘!阿嵘!”郝欢颜哭得撕心裂肺,“你别说傻话,你会活下去的,你说过你会永远陪着我的……你说过你不会离开我的……阿嵘!”
封嵘眼角的泪淌过脸颊,他很想告诉她,他也不想离开她,他很想告诉她,他也很害怕。
他怕她走了以后,再没人能护着她,他怕她受委屈,他怕她受欺负……他对她,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不舍,那么多那么多的牵挂。
可老天爷对他是那么残忍,明明心中藏了那么多千言万语,可连一诉衷肠的机会都未能给他,就无情地夺走了他的生命……
一片黑暗过后,等封嵘再次恢复意识,竟发现自己已成了人世的一抹幽魂。
他曾无比感激上苍,还能给他守护在她身边的机会。可渐渐地,他的感激就化为了绵延的痛苦。
死去的他未能像志怪小说那般,获得神秘莫测的鬼神之力,而只能作为一道影子,眼睁睁地看着她一次又一次的受苦受累,却无能为力。
夜深人静之时,他也想像凌亦淼一般,劝说劳累的她休息,给不知不觉趴在桌子上睡着的她盖上一件衣服。可他什么都做不了,虚幻的身体连一张纸都不能舀起。
沙场征战之时,他也想像景廉一样,与她并肩作战,为她浴血杀敌。可他什么都做不了,漫天的尘沙都能轻易穿透他的身影。
他如同空气,萦绕在她身边。却不能似空气一般给予她生存的力量,而是没用到连为她擦干眼角的泪都力不从心。
亲子被杀,拔除家族,血洗朝堂……这一件件,一桩桩,痛苦到绝望,无奈到悲伤的惨剧,他与她感同身受。
可他什么都不能为她做,什么都无法为她做,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目视无助的她硬起心肠,摒弃所有的情感,独自一人,一步一步地杀出一片锦绣江山。
她说,她要完成他一统大业的毕生心愿。
她说,她要活着,守护他留给她的江山。
看着郝欢颜吃下那所谓的秘药,以透支生命为代价来保持精力,听着郝欢颜,在夜半时分躺在床上疼到难以忍受的低吟。
封嵘目眦欲裂,心脏仿佛被生生撕裂成碎片,痛到无法呼吸。只想穿越到多年前,狠狠地给那时年少无知的自己一个耳光。
可他终究做不到。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躺在她的身边,透明的手覆盖在她的额头,细密的吻落在她的脸颊,想要像以前一样给她一丝安慰,即使徒劳无益。
“阿嵘,阿嵘……我难受。”她在昏睡中呓语。
封嵘努力抱紧她,他一遍又一遍地在她耳边低喃,“我在这儿。”我一直
“是啊,若是想见我,早该来了,何至于让我等了这么久……”郝欢颜呢喃道,嘴角渐渐泛起苦涩的弧度,“好,我知道了,等这次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就回国。”
恰在此时,佣人打开了电视机,放起了叶秋毅每日必看的m国新闻节目,美艳的女主播不带一丝感情波动的报道道:
“华旗银行财团日前已经成功收购了y国皇家壳牌石油公司,这是该财团目前收购了第十家市值超过百亿的大型企业……”
———————————————————————————————————————
肯尼迪国际机场。
俊美高大的男人在保镖的簇拥下,一边讲着电话,一点快步从私人飞机里走了出来。
他的秘书适时迎了上去,将几份文件摆在他面前。男人一目十行,快速浏览,确定没有问题后,便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突然,男人的脚步猛地一停,怔怔的盯着前方。
困惑的秘书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就见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面是一个艳丽妩媚的东方女子正低着她高贵的头颅,俯瞰芸芸众生。
秘书认识这个女子,阿黛拉·郝,当今最炙手可热的女明星。为了她,秘书把《权势之争》这部剧刷了不下五遍,生性严肃的他,还破天荒的加入了她的粉丝后援会,可见对她有多么喜爱。
难道他们*oss也喜欢阿黛拉吗?天哪,光想想就觉得可怕好吗?
也难怪秘书会如此崩溃,因为追星这种事实在是和他们老板的人设不符。
他家老板封嵘先生,华旗银行财团现任总裁,神一般的可怕人物。在接管财团之后,以火箭般的速度扩大财团市场版图,一举击杀了不少老财团。发展时间虽短,但其控制的资产总额已超过几家老财团,跃居m国十大财团之首。该财团以华旗银行为核心,依靠它的巨额资金,向军火工业和民用工业扩张势力,控制了一大批著名的大企业和大公司,也是对外扩张最活跃的财团之一。
与封嵘天才般商业能力与之相对的,就是他的冷酷无情。在商场,对对手赶尽杀绝,绝不给他们留任何退路。在个人生活中,如同苦行僧一般,不论周围的名媛美女对他如何示好,可他连一个眼神都欠奉。
就在秘书忍不住怀疑自家*oss是不是性·功能有问题的时候,他居然对阿黛拉表现出不一样的态度。omg,难道老板终于等到他的春天了?
秘书咽了咽口水,假装不经意道,“boss,您对阿黛拉,很有好感啊?”
“阿黛拉……”封嵘重复这个名字,显然对此有些不习惯。
他瞥了秘书一眼,没有说话。秘书只以为触犯了他的忌讳,顿觉头皮发麻,刚想打个哈哈准备糊弄过去,却听自家老板突然发问道,“你呢,你很喜欢她吗?”
“当然啦!”一提及偶像,秘书什么顾忌都忘了,只剩下满满的崇拜之情,“阿黛拉那么漂亮,那么有气质,她就是我的女神!尤其是她挑眉微笑的时候,简直如同女王一般高贵,令人折服!啊,我好想有机会能亲眼见到她啊,一面也好!”
闻言,封嵘顿时抿紧了嘴唇,一言不发的往前走。待到秘书回过神来时,他家boss已经上了车,空荡荡的周围,顿时只剩下他一个人。
秘书:“……”
救命,我没开车过来啊!跪求总裁大大再爱我一次啊!嘤嘤嘤嘤~
飞驰的迈巴赫里。
封嵘坐在后座,掏出自己的钱包,一张旧照片顿时出现他的眼前,上面的女孩略显青涩,可艳丽的五官依旧夺人心魄,美不胜收。
封嵘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女孩的面庞,目光放柔,语气不无嫉妒道,“你们都喜欢她,知道了她长得有多漂亮,知道了她笑得有多好看,知道了她有多好多好。可她明明,明明……”她明明是我的。
封嵘呼吸一窒,
☆、第六十三章
相传,华旗银行财团总部有三大未解之谜。
其一,*oss到底是不是性·无能?
其二,*oss到底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还是双性恋还是什么都不恋?
其三,*oss经常莫名其妙的消失一段时间,无人能知其行踪,那么*oss他到底去哪儿了并且去做了什么不欲人知的事情了呢?
好奇心无比旺盛的秘书先生正在为了揭穿这些千古之谜而努力奋斗着!
于是他眼睛一错不错的盯着封嵘的一举一动,甚至连卫生间都不敢去,生怕等他一回来老板就又失踪了。
果然,刚一忙完手头的工作,看了看手机,封嵘就跟秘书打了声招呼,准备离开了。
勇敢的秘书先生在这一刻继承了无数先人的伟大意志,毅然决然的站出来,问道,“总裁,您要去哪儿?”
封嵘松了松领带,没有回答,只是看向秘书先生的目光冷得都快掉冰渣了。
秘书先生默默地后退一步,后背微弯,单手一摊,恭送道,“总裁您辛苦啦~总裁再见呀~”
封嵘点点头,然后头也不回地绝尘而去。
上任没多久的秘书先生擦了擦额角的冷汗,在这一刻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些会成为千古之谜了,因为想要解开,就必须得跨越总裁本人这座大山,可关键问题是——谁他妈敢跨啊!光对上眼神那一刻自己就快被吓死了好吗?
这天下午,郝欢颜简单乔装打扮一番,例行出来逛逛。
难的是个大晴天,天空一片碧蓝。
郝欢颜带着墨镜也不算突兀,可周身那与众不同的气质和精致艳丽的五官还是引来不少人的注意。
有人曾说,西方人看东方人都觉得一个样。其实这个说法并不算正确,比如对于郝欢颜,就完全不适用。
郝欢颜很美,这是一种超越了东西方人不同的审美观,挣脱于对美的客观定义,纯粹基于个人的主观感受。
对于西方观众来看,他们也说不上郝欢颜到底哪儿美,可单单就看她这个人,你就会觉得赏心悦目。加上她独特超凡的气质,只要是见过她一眼的人,都不能将她与别人认混。
所以在郝欢颜出现的第一秒,就有不少认出她的人窃窃私语,又是兴奋又是激动,有几个胆子大的,走过去向她索要签名,并请求拍照。
虽然被郝欢颜以私人时间,谢绝拍照的名义给拒绝了,但能跟偶像说上话,还是让这些人兴奋了许久。
郝欢颜坐在咖啡厅里,透过大大的窗户,托着腮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行人,心中五味陈杂。
她也不知道她还在期待什么,明明已经通过那么多渠道,委托过那么多人去寻找封嵘的下落,依旧一无所获。但她还是不肯死心,这些年来只要有空就必须出来转转,哪怕只有零点零零一的希望,只要能有与他相遇的可能,她都不想放弃。可结果……却从来都只会让她失望。
郝欢颜收好自带的筷子,结了餐点钱和小费,又赔偿了因一时激动而被她揉成一团的刀叉后,这才施施然的离开了。
顿觉劫后余生的餐厅老板和服务员们:耶~这个母霸王龙终于走了~我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开心~
忽然,开门声再次传来,一个俊美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示意服务员不用收拾,然后坐在了郝欢颜坐过的那个位置。
“又不吃蔬菜。”男人看着沙拉碗里独独剩下的紫甘蓝等蔬菜,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突然,目光一凝,望向了座椅上掉落的碎钻。
他认得这个,是郝欢颜戴在脖子上的纱巾的装饰品。他小心翼翼的捻起这颗碎钻,在指尖轻轻地摩挲着,然后用他的手绢包好,万般珍惜的放进了自己的胸前。
她从来都不会知道,在她茫然走过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一个人默默地跟在她身后,走过了她走过的路,看过了她看过的风景,品尝了她品尝过的味道。
天空蔚蓝依然,封嵘透过窗户,看着郝欢颜看过的天空,吃着郝欢颜吃过的东西,就像是假装他们还在一起。
天渐渐黑了,郝欢颜不想回家,索性去了她常去的一家港式餐厅。
“想吃什么啊,阿黛拉小姐?”相熟的餐厅经理笑着问道。
郝欢颜抿了抿嘴唇,道,“陈师傅在吗?我想吃他做的小兔包。”
“啊,这,这个……”经理一时语塞,眼睛一瞟,突然看见不远处的小帮厨给她使的眼色,顿时露出笑容,应声道,“在在在,陈师傅刚回来,您要想吃小兔包,我马上让他去做,请您稍等啊!”
“好,麻烦你了。”
不多时,郝欢颜的面前就出现了一小屉包子,打开一看,活灵活现的小兔造型十分惹人喜爱。
她夹起一个,放在嘴中,熟悉而甜蜜的豆沙滋味霎时让她笑弯了眼睛。
郝欢颜第一次来这家餐厅的时候,这里的经理就主动向她推荐了他们餐厅的新品小兔包。封嵘走后,郝欢颜无论吃什么都觉得没滋没味,不可置否的点点头。
谁知小兔包刚一上桌,那眼熟的造型就让郝欢颜有些晃神,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熟悉的味道更是让她红了眼。
但当她不顾经理的阻拦,急急忙忙地冲进后厨,正在做菜的人却根本不是她以为的那个人,而是一个陌生的中年厨师。
“这位小姐,您有什么事吗?”据说是负责做小兔包的陈师傅一脸神色莫名的看着她,郝欢颜张了张嘴唇,终是没能说出一句话,眼底的失落溢于言表。
可她未发现的是,在更远的储存间里,一个高大的男人背贴在墙壁,认真仔细的感受着她呼吸的每一分每一秒。
渐渐地,郝欢颜就成了这家餐厅的常客。而且每来一次,必点小兔包。
吃过了饭,郝欢颜离开了餐厅。
封嵘站在二楼,一手扶窗,一手捏拳,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蓝色的眼眸里盛满了不舍。
前世时,封嵘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自己已经死了,却还能在这个世间存留。
他还记得那支毒箭射向郝欢颜那一刻,自己的心脏仿佛都停止了。本能高于意识,他毫不犹豫的抱紧郝欢颜,挡在她面前。
利器刺破*的疼痛没能让他皱一下眉头,可女子哭红的泪眼却让他心痛到难以呼吸。
“别怕,颜颜……”封嵘费力的抬起手,擦了擦她眼角的泪,“只要你好好的……只要你好好的,就好。”
“朝政,凌家人可信……军权,我交给了叶老将军,他是你的亲舅舅,又素来疼你,想来不会背叛你……”
“为了以防万一,我两边都安插了人,你也不至于被动……还有,还有我亲自训练出来的暗卫,他们个个忠心耿耿必能保全你和我们孩子的周全……”
“阿嵘!阿嵘!”郝欢颜哭得撕心裂肺,“你别说傻话,你会活下去的,你说过你会永远陪着我的……你说过你不会离开我的……阿嵘!”
封嵘眼角的泪淌过脸颊,他很想告诉她,他也不想离开她,他很想告诉她,他也很害怕。
他怕她走了以后,再没人能护着她,他怕她受委屈,他怕她受欺负……他对她,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不舍,那么多那么多的牵挂。
可老天爷对他是那么残忍,明明心中藏了那么多千言万语,可连一诉衷肠的机会都未能给他,就无情地夺走了他的生命……
一片黑暗过后,等封嵘再次恢复意识,竟发现自己已成了人世的一抹幽魂。
他曾无比感激上苍,还能给他守护在她身边的机会。可渐渐地,他的感激就化为了绵延的痛苦。
死去的他未能像志怪小说那般,获得神秘莫测的鬼神之力,而只能作为一道影子,眼睁睁地看着她一次又一次的受苦受累,却无能为力。
夜深人静之时,他也想像凌亦淼一般,劝说劳累的她休息,给不知不觉趴在桌子上睡着的她盖上一件衣服。可他什么都做不了,虚幻的身体连一张纸都不能舀起。
沙场征战之时,他也想像景廉一样,与她并肩作战,为她浴血杀敌。可他什么都做不了,漫天的尘沙都能轻易穿透他的身影。
他如同空气,萦绕在她身边。却不能似空气一般给予她生存的力量,而是没用到连为她擦干眼角的泪都力不从心。
亲子被杀,拔除家族,血洗朝堂……这一件件,一桩桩,痛苦到绝望,无奈到悲伤的惨剧,他与她感同身受。
可他什么都不能为她做,什么都无法为她做,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目视无助的她硬起心肠,摒弃所有的情感,独自一人,一步一步地杀出一片锦绣江山。
她说,她要完成他一统大业的毕生心愿。
她说,她要活着,守护他留给她的江山。
看着郝欢颜吃下那所谓的秘药,以透支生命为代价来保持精力,听着郝欢颜,在夜半时分躺在床上疼到难以忍受的低吟。
封嵘目眦欲裂,心脏仿佛被生生撕裂成碎片,痛到无法呼吸。只想穿越到多年前,狠狠地给那时年少无知的自己一个耳光。
可他终究做不到。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躺在她的身边,透明的手覆盖在她的额头,细密的吻落在她的脸颊,想要像以前一样给她一丝安慰,即使徒劳无益。
“阿嵘,阿嵘……我难受。”她在昏睡中呓语。
封嵘努力抱紧她,他一遍又一遍地在她耳边低喃,“我在这儿。”我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