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与此同时,南方基地。
  回到自己住处的夏菁菁与宋硕互相看了对方一眼,俱都苦笑了下,随后又都释然了,毕竟这个儿子他们两个也没有尽到一丝一毫的责任,他长到了这么大,受了这么多苦,现在他们只是开口说自己是他的父母,就想对方情真意切地喊自己一声爸,一声妈,想一想他们都觉得有些强人所难了。
  所以现在这样最好,那个言珺宁虽然看上去有些危险,但对卫墨的心思却是百分之百的真挚纯粹,只是不知道偌大的末世,以后还有没有再次相遇的机会。
  两年之后。
  如今的末世已经大变样了,丧尸已经都被人类消灭的差不多了,如今的末世已经迎来了新纪元,敌人也有原本的丧尸变成了那些变异的动植物们,各大基地犹如雨后春笋一般四处林立,这许许多多的基地当中,曾经的霸主南方基地早已成为中下等的势力了,而其中林立在基地之巅的大势力则是一个叫做安宁基地的大型基地。
  据说当初最重要的丧尸血清,与异能觉醒的药剂,更甚至那些晶核能的充分利用也是从那个地方首先提起的。
  可以说人类的末世之所以能够提前结束,安宁基地的作用不可磨灭,安宁基地的首领,邵远的功绩更是可以流传百世的那种。
  但比他名声更大的却是一个叫做言珺宁的女人,听闻安宁基地之所以有如今这样的声望地位根本就离不开这个传说中不知道年龄长相的女人,据说之前那种种药剂基本都是来自于这么一个叫做言珺宁的女人。
  很多人都在讨论那什么言珺宁说不定正是一个一身老式的黑色职业装,带着一双黑框眼镜,一副教导主任的模样,亦或者根本就是个老态龙钟的老妇人,甚至还有人猜测是不是根本传闻错了,根本就是个男人!
  言珺宁如剧情里头一般在后世红红火火,依旧留下了这样那样的传言。
  此时早已成为安宁基地首领的邵远在听到了这些消息之后,脑海中瞬间就回想起那个肆意张扬,除了红之外再也没有其他颜色适合她的女人,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要是让那些人知道他们口中的言珺宁不止不老态龙钟,古板古怪之外,还美艳不可方物,说不定几乎所有人都会吓掉下巴吧……
  而与此同时,南方基地。
  两个面目全非的人穿梭在南方基地的城墙之外的帐篷之间,短发的好像是个男人,瘸了一只脚,一跛一跛的,脚上的伤口早已成了一个顽固的老伤口,脚和小腿成一种诡异的弧度,叫人看着都疼,也不知道这男人是怎么忍过来的。
  走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头发长到了臀部的人,看身材应该是个女人,只是那本来应该美丽飘逸的头发通通结成了一块块的,她的头也是低着的,右胳膊同样呈不自然的角度,手肘外翻,手指细得跟个鸡爪子一样,左手牵着那短发男人,被他拉着总是往前跌冲。
  两人在帐篷之间穿梭着,时不时捡着那些地上的垃圾,在别人的的瞪视和怒喝声中。
  男人腆着张脸,对着他们笑嘻嘻的,便立刻拉着那低着头根本看不清脸的女人走了,直到走到最边缘的位置,他们那老旧破烂的帐篷旁,男人才一脚将那女人猛地踹到在地,随后又恶狠狠地在她的身上一脸踩了好几脚,小腹、大腿乃至于脸颊,每一脚都好像想要将她踩死的架势。
  边踩男人还边凶狠地骂着,“老子叫你不听话,老子走之前怎么和你说的?啊?叫你露出那张丑脸来,叫你露出那丑胳膊来!贱人你听不得人话还是怎么的?啊?我叫你躲,我叫你藏!”
  男人几近疯癫,下手越发凶狠。
  可女人却好似什么都没听见似的,一直默默地忍耐这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直到对方踩中了她那扭曲的胳膊,她才尖叫痛喊出声。
  男人却像是找到了某个有意思的开关似的,立马兴奋地一直踩着那扭曲的胳膊,直到女人叫得连嗓子都哑了,他才终于心满意足地收了脚,骂骂咧咧地离开了这看着就闹心的地方。
  而在地上那女人此时除了流泪,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力气来做其他的事情,她一个翻身,露出一张除了几道疤痕还算完好的脸来。
  那熟悉的轮廓不是那早已销声匿迹的卫玲还能是谁?
  而那离开的男人则正是那原剧情当中风靡基地万千女人的覃元白,只是如今的他早已磨灭了所有的锐气与傲气,没了脸,没有异能,还瘸了腿毁了容的覃元白什么都不是,不过都是苟延残喘罢了。
  他用手里头最后的一点晶核买了那兑了水的工业酒精,喝得满脸通红倒在路上,被路人直接就踢到了一旁的污水沟里,面朝天地躺在里头,看着万里无云的天空,愣了下,随后便低低地笑了起来。
  呵呵呵呵呵……
  活着真好……
  第106章 攻略痴情戏子(二)
  珺宁闭了闭双眼,脑海当中,关于这位反派的剧情就像是走马灯一样在自己的眼前快速地掠过。
  程锦棠,原名叫做程小云,来自于一个乡下小村庄。
  从小家中便只有母亲程莲,和爷爷奶奶三人,程锦棠的母亲程莲从小便是逃荒过来之后,被程家收养,做了他家老来子程或临的童养媳。
  程莲比程或临大了有七岁,程父程母年事已高,自小基本上都是程莲一人又当妈又当姐地把他拉扯长大。
  十几岁的程莲背着一个留着鼻涕的小屁孩,弯着腰做事,基本上程家非常常见的一个画面。
  后来程或临长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之后,在程家老爷子的强烈要求下,程或临入学了。
  自古负心多是读书人,程或临也不意外。
  那个时代,民主平等自由等等思想由国外传进国内,而读书人便是接受这些思想的第一批人,程或临在读书之后很快便感受到了这些思想的魔力,原本还十分尊敬崇拜的妻子程莲,在这些思想的冲击之下,一下就变得平庸而俗气起来了。
  就仿若我们青春叛逆时期看待我们的父母那般,原本高大的身影,一下就低矮了起来,就连脸庞都变得平庸而不过如此。
  只是可惜的是我们的青春叛逆期有结束的时候,程或临在那些外来思想的侵袭之下,对自己这个童养媳的厌恶,甚至对于这场包办婚姻的憎恨根本就没有终结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就好像是被陈旧与封建禁锢住了,唯有破除它,他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真正的爱情,而不是一场散发着腐朽味道的盲婚哑嫁。
  只是程或临的“思想觉悟”来的未免有些晚了,那个时候,他和程莲的儿子程小云已经有四岁了,那一年程或临投入了思想解放的浪潮当中,遇到了想要相携一辈子的真心爱人,那一年程父程母因为身体太差,又太过思念老来子,双双病倒,冬日还未完全过去,便先后去世。
  等程莲劳心劳力地办好了二老的身后事,将两具苍老的尸体变作两坛骨灰之后,她和程小云一人抱着一个大坛子,拿着家中仅剩的一块大洋,踏上了寻夫的漫漫之路。
  可惜等她千辛万苦找到了在大城市里头有大前途的丈夫之后,竟然发现了他在一年前就已娶妻,他的妻子甚至都已经挺了一个大肚子,笑得幸福而满足。
  看着对面那个女人身上穿着的丝绸衣裳,她白皙得几乎耀眼的皮肤,她那青瀑一般的长发,没有一点茧子的光滑的双手,外加那优雅至极的动作,无一不在显示着她与自己到底有多少不同,又到底有多养尊处优!
  程莲又看了看自己,黑黄的脸色,焦枯的头发,皲裂的手背,不合体的打着补丁的衣裳,在相遇的一瞬,程莲甚至都想找个地洞直接钻进去,和那个女人相比,两人一个就像是天上的云,一个就像是地里的泥,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可比性。
  而她那时候已经完全忘了,如同泥巴一样的自己才是程或临的正妻,尽管只是在乡下摆了两桌酒,并没有打那所谓的结婚证。
  那个女人才是后来者,占据了自己丈夫和位置的后来者。
  到死她都永远记得,那个女人娇笑着,适当地掩去自己眼中的嫌弃,柔声说道,“或临,这是你的乡下亲戚吗?”
  好土好穷酸!
  这五个字虽然她并没有说出口,但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无一不是在表露着这样的意思。
  然后她便看见程或临皱了皱眉,随后眼中显而易见地掠过了一丝责怪与嫌弃。
  “你怎么来了?”说完他便又笑着转头看他的“正牌妻子”,温柔地说道,“不过是我家的一个远方表姐罢了,知道我在四九城内过得还不错,家中又没了其他亲戚这才过来投奔我,是吗?”
  说着,程或临眼带威胁地看向程莲,又嫌弃地瞥了一眼站在她身旁那个瘦巴巴的小男孩,这是他的儿子?呵,果然和他娘一个德行,看着都叫人碍眼。果然,只有若秋的肚子里头怀着的才配称得上是他程或临的孩子。
  程莲甚至都不知道那一天自己是怎么度过的,胡乱地点头认了她是自己丈夫的远方表姐之后,便立刻听见那美丽女人提出家中还缺了一个厨娘,若是表姐愿意的话,完全可以带着孩子住进去,只是她家中的仆人都需要签卖身契,就是小孩子也是一样,不过没关系,也只是走一个流程,到时候卖身契也会还给表姐的。
  闻言,程莲看着站在那女人身边点头赞同的丈夫,差点就尖叫出声,眼泪扑簌簌地落了下来,看得那女人瞬间就开始急了起来,后来甚至连肚子都有些疼了起来。
  急的那程或临转身就一巴掌打在了程莲的脸上,指着她的鼻子就开始骂了起来,说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签个卖身契怎么了,又不是叫她真的卖身为奴为婢,若秋也不过是一片好心,她这般作态到底在为难谁,她这幅德行,做啥啥不成,吃啥啥不剩的架势,难不成还请回家供着吗?
  这一巴掌立马就将程莲打愣了,她不可置信地看着几年前还对自己那样好,因为她咳嗽了几声就立刻爬到了山崖之上采回了那桔梗花的丈夫,说读书是为了让她过好日子的丈夫,和面前这个护着另外一个怀着他孩子女人的程或临,让自己老婆孩子卖身为奴的程或临,她甚至都开始有些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两个人?难道读书连性格都完全读变了吗?
  浑浑噩噩的程莲领着程小云在城内随意找了个地方住了下来,可噩运却没有完结的时候。
  当天晚上,她就被一群突然闯进家门的贼人给侮辱了,不过搞笑的是,那些贼人还挺人性化的,在行不轨之事的同时,竟然还将她的孩子弄晕了,好像生怕他看见了这些不好的事情一般。
  程莲从来都不是蠢人,她知道这是有人想逼死她,有人不想她活。
  她在被那一个又一个恶心的人染指之后,也的确如了那暗地里的人的心愿,她是不想活了,真的一点也不想活了!之前还准备为了程小云咬牙忍下去,可现在就连程小云都无法支撑自己了。
  她想死……
  第二日,她便打了盆冷水将自己洗刷干净之后,带着程小云便立刻直奔那服装店,将剩下的钱花完,给两人一人买了一套新衣裳之后,她便将程小云丢在了那万春班的门口之后,便微笑着走开了。
  “小云,乖,你在这里等会娘好吗?娘给你去买冰糖葫芦去,一会就回来!”
  “嗯。一会就回来哦!”
  “当然。”
  那一天的程莲穿着的是一身红衣大褂,并一双红色的绣花鞋,一路微笑着回到了家中,在吃完了一颗象征着喜气的红鸡蛋之后,便立刻上了吊。
  死的时候舌头拖得老长,那精致的绣花鞋在空中荡悠着,被程莲威胁着到了这个地方的程或临看见的便是这样一副情景。
  死去的女人睁着大大的眼睛,双眼突出,可嘴角却诡异地带着笑,跟着他后头,一时没有得到任何提醒的陈若秋瞬间就吓得跌倒在地,血流一地,当天晚上,肚中便流出了一个成型的男胎。
  而程小云却直到自己母亲被丢到了乱葬岗被野狗啃噬的一块块之后,都没能等来自己的母亲,倒是等来了一个笑容和蔼的中年人,在他的身后跟着的则是一个虎头虎脑,冲着他做鬼脸的秃瓢小男孩。
  这是程锦棠和柏承允的第一次见面,也是两人纠缠痛苦……不,也是程锦棠一人纠缠痛苦不堪的开始。
  锦棠是万春班的班主,李万春给程小云取得艺名,入了他们这一行,基本上都要有自己的艺名,取了好意头,才能成角儿,不然什么张三李四,王二狗都能成角儿,那这角儿的含金量未免也太低了。
  没了母亲的程小云混混沌沌地就磕了头,奉了茶,可依旧是不言不语,他还在等着他的母亲回来接他,在他看来这样的地方也不过是暂时的容身之所,等母亲一来,管他什么师傅,什么万春班,他都不会管,只想跟母亲回乡下,看望他的那些小伙伴和门口的那颗大柳树。
  可惜,程锦棠的这个愿望这一辈子都无法实现了。
  在万春班的日子是单调而痛苦的,各种唱念做打,身段唱腔什么的都有严苛的要求,你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手势,都要精准而毫无任何差错,可以说是完美到每一根头发丝上。
  因为外貌上的优势,程锦棠直接就被李万春要求唱旦角。
  虞姬、薛湘灵、王昭君等等,几乎从那时开始,程锦棠的人生就开始发生了错乱,可他也是个倔小子,硬咬着牙齿忍了下来,只因为他相信迟早有一天会将自己从这个苦海里头借走,所有的苦他都愿意吃,只要等到母亲回来就好了,他始终都珍视着他母亲临走前给他买的那一身衣裳,等着母亲说好的冰糖葫芦。
  在万春班里,程锦棠的人缘可以算是里头最好的,因为他从不与人急眼,小小年纪就学着忍让与谦和,反正大家都没有母亲只有他有,而且他的母亲要不了一会就会过来接他走,他不需要计较那些小事情不是吗?
  从来到万春班之后,他唯一一次的打架便是因为柏承允被惹急了,嘴毒地说他的母亲再也不会来了,永远都不会来接他了。
  唯一一次,一向温和至极的程锦棠直接就将那柏承允按在了地上,红着眼打得他耳朵都冒血了,后来还留下了个左耳弱听的后遗症。
  那一天,程锦棠小兽一般的嘶吼之声一直在万春班的天空之中回旋,尽管不停有人会过来劝他安慰他,可他依旧声嘶力竭地冲着门外嘶吼着。
  直到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晕倒了过去,昏迷之中也依旧大张着嘴巴,做出呐喊的姿势。
  那一天的天空好似格外昏暗,秋季即将结束,那一直赖在枝头不愿落下的枯黄的叶终于认清了现实,从树上晃晃悠悠地落了下来,被人一脚踩了个粉碎……
  第107章 攻略痴情戏子(三)
  苏醒过来的程锦棠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没有再开口说话,也不知道是伤了嗓子还是不愿意再说话,最经常干的事情便是呆坐在高高的门槛之上,看着门外来来往往的人群,听着那些耳熟至极的叫卖之声。
  眼中没有丝毫波动,唯有听见那“冰糖~葫芦~”的叫卖声,眼中才会突然升腾起一阵光亮,专心致志地看着那扛着冰糖葫芦的小贩,不放过走在他周围的每一个人。
  这样的习惯就是等他长大了也依旧没有变过,遇见冰糖葫芦的小贩总会站在原地注视一番。
  虽然他母亲的长相他都已经有些记不太清了,但她临走之前所说的那句话却常常在多年之后的午夜梦回时响起,那熟悉的音调,那温暖的嗓音他永世难忘。
  万春班的班主李万春看见自己本来最看好的苗子变成了这个样子,狠狠地将那柏承允打了一顿,最后那小兔崽子哭着过来找了程锦棠道歉了,可是程锦棠却没有任何回应。
  看得李万春都不免在心中暗暗感叹可惜,他这个好苗子怕是废了,他可能需要再培养一个孩子了!
  程锦棠并不知道其他人对他的看法与观点,依旧每天每天地坐在门槛上。
  一开始那柏承允还在暗暗生着气,讨厌这个长得跟个小姑娘似的,还连累了自己被打的臭小子,但随着他天天关注着程锦棠的情况,也不免有些好奇了起来。
  慢慢地,他得空的时候便和程锦棠一起坐在了那门槛上头,看着对方每天看着的东西。
  刚开始,他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与对方相顾无言,但渐渐的他便觉得面前这个小弟弟长得确实好看,就像师傅说的,是个成为名角儿的好苗子!
  小孩子不记仇,渐渐地,柏承允便开始对着程锦棠开始唠叨了起来,天天唠叨他家原本是个地主,他娘天天吃燕窝,吃一碗倒一碗,他爹有好几个小妾,天天打扮得就跟个天仙似的,他很小的时候,便有两个奶娘,四个小丫头随身伺候着,吃那银耳莲子羹都要旁人追着他才最后不甘不愿地喝下去……
  等等等,可那都是他四岁之前的事情了,现在的柏承允已经九岁了,离他小时的繁华已经过了足足有五年了,可他却怎么也忘不掉那时的日子,那时的舒坦与痛快!
  可惜幸福总是不长久的,很快军阀四起,他的家,他家的仆人乃至于金银财宝,绫罗绸缎全都变成了那个叫吴起军的小军阀的所有物,美名其曰支持军需。